政府“守夜人”是什么意思?我国什么时期,政府起着“守夜人”的作用?

问题描述:

政府“守夜人”是什么意思?我国什么时期,政府起着“守夜人”的作用?
还有,1、美国国会什么时候通过了联邦政府第一个职位分类法案?
2、简述渐进决策模型.
3、简述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差异.
4、论述行政伦理失范的原因.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23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人提出效仿西方的理念,要求建立“有限政府”.他们认为,管得好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守夜人的概念产生于自由资本主义发达时期.产业革命的蓬勃兴起引导了西方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社会思潮,“管得最少就是最大的自由;管得最窄对权利的限制也就最小”等思想统领了将近一个世纪的哲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领域.然而经过对中西方的比较不难发现:西方的有限政府建立的基础是“民智备开”,其前提是资产阶级充分认识到自身拥有的权利,在受尽压迫下终于爆发来争取民主与正义;而中国在仍处于自然经济发展时期的社会,一下子过渡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很难想象民智开化的速度也可以像一夜袭来的各种思潮一样迅速复苏.中国的土壤缺乏对有限政府的宠爱,中国自封建社会以来随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发达的中央专治集权制度证明了要在短短几十年的建设中实现政府的限权和放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国在初次建立社会主义政体的时候就强调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专政我们并不否认,这就证明了在很长的一个阶段内,政府的集权和专政还会继续存在.民众对于已熟悉的观念体系会进行习惯性的继承,很少有人会考虑到现存制度的根源不合理性并一定要改变它,因为任何事物的存在总是有其循序渐进变化发展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前提下的某些制度的存在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合理性.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我们不得不否认,即使是在像美国这样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仍然要依靠政府的强制执行力来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罗斯福新政--New Deal),可见有限政府毕竟有其弊端,需要适当的“无限”来调和社会矛盾.当然,我们还会面临另外一个更加艰巨的问题:如何防止在无限政府状态下的权利滥用,民选政府是否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这便上升到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什么是政府应该处理的,什么是其不该插手、属于需要全民处理的.这个界限是很模糊的,甚至在民智未开的情况下,其也是由人民的代表——政府决定的.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如何限权是由被限权的主体决定的,限权界限的公平合理程度便取决于该政府的道德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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