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夏朝起,到清朝灭亡,分裂的时间大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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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夏朝起,到清朝灭亡,分裂的时间大约是多少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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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补答
长期流行的说法是:中国历史的主流是统一,统一的时间远远超过分裂的时间,统一的时间越来越长,分裂的时间则越来越短.
这里暂且不讨论统一是否主流的问题,先看一下历史事实,在中国历史上究竟有多少年是统一的,又有多少年是处于分裂状态.
  在《普天之下》中我做过如下结论:
  公元前221年以前,中国处于分裂状态,经过了一二千年的发展,到这时建立了以中原为中心,以华夏族为主干的集权政权,但同时还存在着其他自治政权.
  此后有一千余年的时间内,存在着一个以秦朝疆域为基础的中原政权(在找不到确切名称的情况下,姑且依惯例这样称谓),其版图时有盈缩;其余时间则分裂为若干个政权,但自治的政权始终存在.
中国真正的统一是在1759年实现的,持续了81年.1840年后中国又进入了局部分裂或分裂的阶段,至今还没有结束,真正的统一还有待完成.
所以对中国而言,分裂、分治的时间是主要的,统一的时间是短暂的.对中原王朝而言,统一的时间略少于分裂的时间.但元朝以前分裂时间多于统一时间,元朝以后则基本上是统一的.
  在《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以下简称《启示》)中我进一步作了说明和具体计算:
  如果以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疆域为范围,统一的时间为81年.如果把基本上恢复前代的疆域、维持中原地区的和平安定作为标准,统一的时间是950年.这950年中有若干年,严格说是不能算统一的,如东汉的中期、崇祯后期等.
  如果以秦始皇灭六国的公元前221年至清亡的1911年为计算阶段,第一标准的统一时间占总数的4%,第二标准的统一时间占总数的45%.
  如果从有比较确切纪年的西周共和(公元前841)算起,前者约占百分之三,后者约占百分之三十五.
  按第二标准的统一时间:
  公元前221年-前209年(秦)12年
  公元前108年-公元22年(西汉)130年
  50年-184年(东汉)134年
  280年-301年(西晋)21年
  589年-616年(隋)27年
  630年-755年(唐)125年
  1279年-1351年(元)72年
  1382年-1644年(明)262年
  1683年-1850年(清)167年
          合计950年
  我的结论与计算结果与传统的说法完全不同,却完全符合历史事实.例如,传统说法是根据朝代来划分统一时期或分裂时期的,如果一个朝代被称之为统一王朝,就将这个朝代从头到尾都计算为统一时期,这当然是很不科学的,违反了历史事实.又如,只要有汉族建立的中原王朝存在,就称之为统一时期,而无视非汉族建立的政权或边疆地区政权同时并存的局面,像北宋、辽这样的分裂时期就成了统一时期.正因为如此,我采用了根据历史事实,而不是简单地根据朝代起和迄的标准,将一个朝代中尚未完成统一和统一已经丧失的那些年份排除.在《普天之下》和《启示》问世后,同人和读者提出了不同意见,有的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方案.其中郑州的任汉生先生多次给我寄来过长篇论文,讨论统一的标准和年代的划分.我反复思考过这些意见,查阅过有关史料,我的基本观点没有任何改变,但在具体划分上作了一些调整,概述如下:
  秦朝秦始皇于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消灭了六国中最后一国--齐国,可以看成统一的开始.此后秦军南下,征服南越,将疆域扩大到今广东、广西和越南东北部,属于开疆拓土,不影响统一的形成.但到秦二世元年(前209年),陈胜、吴广起义爆发,同年起兵反秦或拥兵自立的还有武臣(称赵王),刘邦,项梁、项羽,田儋(称齐王),韩广(称燕王),魏咎(称魏王)等.尽管其中有的名不符实,或旋立旋灭,但秦朝对关东大部分地区已丧失控制,统一局面不复存在.所以秦朝的统一时间是12年,而不是它起迄的15年,统一时间占秦朝的80%.
  西汉、新莽公元前206年,刘邦被项羽封为汉王,当时刘邦的汉只是同时并存的十九个王国中的一个,只拥有今陕西南部和四川大部.即使到汉邦起兵还定关中,他的控制区也只扩大到今陕西大部和若干相邻地区,岂能算作统一?公元前202年,刘邦称帝,正式建立汉朝,但南方的东瓯(瓯越)、闽越(东越)、南越已经自立,从今浙江南部至福建、两广已不在汉朝统治之下;北方的匈奴占据了不少秦朝故地;汉朝的统治区远没有恢复到秦朝的疆域范围,统一并没有完成.直到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灭南越国和东越国,才恢复了秦朝的疆域;而在北方的汉匈边界也已回到了秦朝的北界;至此汉朝才完成统一.我原来将汉朝完成统一的时间定在公元前108年,根据是当年朝鲜降汉,汉朝置为四郡.但此四郡的范围已超出秦朝疆域,不属于恢复统一,而是新的扩张,所以应调整至前110年为宜.
公元8年王莽建新朝代汉,但统一局面仍然维持.至公元22年,赤眉、绿林起义已爆发,由绿林发展出来的"下江兵"、"新市兵"、"平林兵"以及刘演、刘秀等都已起兵,到次年就形成了割据分裂的局面,所以统一结束于公元22年.
这一阶段的统一时间现调整为132年,比原来的计算方法增加了2年.以往按王朝起迄计算,西汉与新共230年,现在计算的统一时间占其58%.
  东汉刘秀于建武元年(公元25年)称帝,史称东汉,但当时还有赤眉、更始帝、梁王永、隗嚣、公孙述、窦融、彭宠、卢芳等割据势力或地方政权并存,刘秀占据的地方范围有限.建武十二年(36年),最后一个割据势力公孙述被灭,但卢芳和匈奴仍占有北部边疆.从建武九年起,东汉放弃了从河套至今河北北部的疆域,将八个郡内撤或取消,北界退至今北京西北、太行山中段、五台山、山西偏关与河曲一线.直到建武二十六年(50年),因匈奴南单于投降,内迁的八郡才迁回,恢复了西汉的北部疆界.严格说来,此时东汉还没有恢复对西域的控制,但就正式建立行政区域的范围而言,仍可将公元50年作为东汉统一阶段的起点.
  灵帝光和七年(184年)黄巾起义爆发,波及范围很广.尽管起义当年即被镇压,但余部此伏彼起,地方势力纷纷割据自立,至中平六年(189年)灵帝死后即形成分裂,最终成为三国鼎立.另一方面,至2世纪后期,汉朝对西北地区的控制越来越弱,不少政区不得不撤销或迁往内地,鲜卑逐渐南侵,待黄巾军起,汉朝无暇顾及边疆,边界后退至今桑干河、吕梁山、黄河和六盘山一线,此线以北已为"羌胡"所有.所以,184年是东汉统一阶段的结束.
东汉的统一长度与原来的算法相同,仍为134年,占整个东汉196年(25-220年)的69%.
  西晋从太康元年(280年)灭吴,至永宁元年(301年)"八王之乱"演变为大混战,西晋的统一只维持了短短的21年.这是非常低的统一标准,因为西晋从来就没有完全恢复过东汉的疆域,渭北高原以北至河套都是晋朝管不到的"羌胡"地区,内迁的匈奴人已控制了山西北部,日益强大的高句丽蚕食着西晋的带方郡,最终完全占有,结束了中原王朝在朝鲜半岛设置正式行政区的历史.西晋起于265年,终于316年,历时52年,统一阶段占40%.
  隋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标志着自西晋末开始的持续分裂阶段的结束.隋末农民起义自大业七年(611年)即已爆发,但开始几年规模还不大,占据的范围也不稳定,至大业十二年(616年),农民起义与割据势力已据有大片土地,次年初即纷纷建立政权,因此以616年为隋统一的结束.在隋朝(581-618年)的38年间,统一阶段为27年,占71%.
  唐618年李渊逼隋恭帝禅位,建立唐朝.此时唐军只据有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和长安(今陕西西安)一带,不过是众多割据势力中的一支.至武德七年(624年),唐军平定江南,内地的割据势力全部被消灭.但突厥占据的隋地尚未全部恢复,至贞观四年(630年)李靖灭东突厥,唐朝的实际控制区推进到贝加尔湖以北.以前我将唐朝统一的时间定在630年,理由是至此唐朝才完全恢复隋朝的疆域.现在我以为定在624年更加合理,因为灭东突厥已属扩张,其范围已超出隋疆域,而624年北方疆界已大致稳定.
  天宝十四载(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叛军一度占领包括东都洛阳、首都长安在内的北方广大地区.广德元年(763年)叛乱基本平息,但吐蕃已攻占唐朝西北领土,今陇山、六盘山和黄河以西地区及四川盆地以西已非唐朝所有.在此前的天宝九载,在今云南的南诏起兵反唐,至此,今云南全省、四川南部和贵州西部已被南诏占有,大渡河成为双方界河,南诏还不止一次侵入四川,甚至攻下成都.安史之乱平定后,河北、山东形成藩镇割据,其他地区也经常发生军事叛乱,唐朝中央政府对很多地方已丧失了行政管理权.我将唐朝统一阶段的终点定于755年,就是根据上述边疆和内地实际分裂或分治的形势.
与我持不同意见者认为,将755年后都定为分裂阶段时间太长,此后唐朝恢复过统一局面,至少在唐宪宗平定淮西后的一段时间内可以视为统一阶段.我反复考虑过这种意见,但仔细研究后依然持原来的观点.首先,我们不能无视边疆地区的丧失和分裂,而这种态势在安史之乱后从未改变,并愈演愈烈.虽有大中五年(851年)张议潮率沙、瓜等十一州归朝的局部恢复,但以后又陆续丧失.
其次,唐宪宗于元和十四年(819年)消灭淄青李师道势力后,虽然暂使河南、河北藩镇服从朝廷,但并未清除除河北藩镇的牙兵集团,长庆二年(821年)河朔藩镇再叛,卢龙、成德二镇叛乱,次年魏博兵变,河朔三镇又成割据.而且,即使未公开反叛或割据的单位,朝廷也未必拥有行政权.如每年向朝廷申报户口,是各州效忠朝廷,并向朝廷交纳赋税的前提.但乾元三年(760年)只有169个州上报户口,不足安史之乱前的一半单位.元和二年(807年)的户数登记中,注明未申报的就有71州.唐后期没有完整的户口数据,实际上的不统一是重要原因.
  所以我将唐朝统一阶段定在624年至755年,比原来增加了6年,共131年,占唐朝(618-907年)289年的45%.
  元元朝于至元十六年(1279年)消灭残宋势力,完成统一.元末的至正十一年(1351年)即有红巾军起兵,徐寿辉称帝建元.至正十二年,徐寿辉、方国珍、红巾军等已形成割据局面,所以以该年(1352年)为统一的结束.这73年占元朝(1279-1368年,不含平宋前及退出大都后)89年的82%.
  明朱元璋虽于明朝建立的当年(洪武元年,1368年)即将元朝逐出大都(今北京),但至洪武十五年(1382年)平定云南后才基本完成统一.明朝的统一是很不完全的,因为明朝从来没有恢复到元朝的疆域.如元朝的残余势力(北元)长期占有蒙古高原及其以西地区,宣德五年(1430年)后北界撤到了长城一线,西界也退到了嘉峪关.明朝撤退了在朝鲜半岛东北部的卫所,鸭绿江成了明朝与朝鲜的界河.不过由于明朝对北元的打击只限于保障自身的安全,并没有将攻占蒙古高原作为统一的要求,所以我还是将1382年当作明朝统一的开端.
  我原来将统一的结束定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考虑下来是不妥当的.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汗建国(后金).如果说,当时后金的影响还不大,那么到了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告天,正式起兵反明,到次年就攻占了辽东大片土地,就不能再视为一般地方性的变乱了.努尔哈赤本是明朝的指挥使,在明朝的边疆起兵,建后金后占领的是明朝的领土,后金以后演变为清朝,这不是分裂又是什么?据此我将明朝统一的结束调整到1618年,比原来缩短了26年.现确定明统一的时间是从1382年至1618年,共236年,占明朝(1368-1644年)277年的85%.
  清1644年清军入关后,南明政权依然存在,直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军攻占云南,南明桂王(永历帝)逃往缅甸,清朝才基本拥有明朝的全部疆域.但厦门、金门等地仍由郑成功占有,明末农民起义军的残余势力也还在继续反抗.以后郑成功虽丧失了大陆沿海的基地,但已收复台湾,建立了忠于明朝的政权.康熙十二年(1673年)发生三藩之乱,南方大部分地区一度非清朝所有,至康熙二十年才平息.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军攻克澎湖,进入台湾,郑氏政权投降.清朝的最大疆域要到乾隆二十四年天山南北路平定后才形成,但这一疆域已远远超出了明朝的范围,所以可将统一的时间定于1683年.
  鸦片战争后,香港于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割让于英国.1851年兴起的太平天国运动与清朝对抗达14年之久,波及十余省,并建立了自己的政权,所以我将1850年视为清朝统一阶段的结束,应该是没有疑义的.有分歧的是1864年太平天国失败后,清朝是否恢复了统一?我认为没有,理由是:
  此前的1858年,俄国通过《瑷珲条约》夺取了黑龙江北岸的土地,1860年的《北京条约》又让俄国获得了《瑷珲条约》所规定为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区.1871年,俄国趁阿古柏叛乱之际,占领了新疆伊犁,1881年签订的《伊犁条约》虽然收回了伊犁,但至1884年最终确定中俄边界,中国又丧失了数十万平方公里的领土.1895年,英国与俄国在伦敦订约,瓜分了属于中国的帕米尔高原的大部分.甲午战争失败后签订的《马关条约》,使台湾、澎湖于1895年后为日本占据.帝国主义列强在沿海地区设置租界,划分势力范围,形成一个个国中之国和清朝无法管辖的特殊区域.在镇压太平天国、捻军、西北"回乱"中膨胀起来的汉族军政势力与地方实力相结合,构成了一股足以与朝廷抗衡的力量,在列强的支持、利用和操纵下,不时出现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局面.至清末,北洋军阀和地方实力派实际上已掌握了清朝的大部分权力.
当然,由于清朝形式上的统一依然存在,也可以采用一种更严格的计算方法,即将太平天国失败后的1865年作为统一的恢复.但1870年阿古柏之乱使新疆分裂,至1881年收回伊犁这11年;1895年割让台湾、澎湖至清朝覆灭这16年;无论如何是不能称之为统一的.这样计算的结果是:清朝前期的统一阶段自1683年至1850年,共167年;后期的统一年份为1865年至1869年,1881年至1894年,共19年.两者合计,清朝的统一阶段有186年,占清朝(1644-1911年)268年的69%.
  中华民国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从来没有能够统一过中国.且不说台湾直到1945年才重归祖国,就是其他地区也没有真正统一过.北洋军阀割据,南北政权对峙,外蒙古的"独立",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东三省,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略战争,国共内战,更使中国连形式上的统一也不复存在.1912年至今自然只能列为分裂时期.
  根据以上论述,在以往一向当作统一时期的秦、汉、西晋、隋、唐、元、明、清、民国共1492年间,实际统一的时间为952年,占64%.这一结果比我以往的计算虽然只多了2年,但无疑更加严密合理.
  至于分裂阶段,对三国、东晋与十六国、南北朝、五代十国的性质没有异议,但北宋一向被当作统一王朝,而我将它划入了分裂阶段,在《启示》一书中我已将理由讲得很充分:
  第一,辽(契丹)建国比宋朝还早,宋朝从来没有征服过它,连形式上的从属关系都没有存在过,相反的,北宋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对等地位的邻国.第二,辽的疆域相当辽阔,而它的一部分即使按当时的标准看也应该是中原或中国.它有相当大的农业区,汉族占总人口的多数.第三,辽的文化和政治制度虽然还保持着游牧民族的特点,但基本上接受了汉族的和中原王朝的模式,与宋朝和中国的其他政权有很多共同之处.所以早在元朝修史时,已将《辽史》与《宋史》、《金史》并列,承认它是中国的一个政权.第四,北宋远未恢复唐朝的疆域,已没有能力消灭业已存在的大理、沙州曹氏等政权,中间又形成了西夏政权,完全是几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因此用中国的标准、客观的标准进行分析,北宋时期昌以宋、辽对峙为主,几个政权同时并存的阶段,而不是一个统一时期,它与南北朝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还可以补充一点:辽的疆域中包括由石敬瑭割让的燕云十六州,这不仅是唐朝的故土,是传统的"中国"的一部分,而且也是宋朝一直力图恢复的.直到北宋末年与金结盟攻辽,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收复"所有五代以后陷没幽、蓟等州旧汉地及汉民,并居庸、古北、松亭、榆关".可见即使在北宋人的心目中,统一始终没有完成,怎么能将北宋当作统一的中原王朝呢?
  不言而喻,1949年至今也是一个分裂时期,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早已对中国大陆拥有完整的主权,但台湾的分离、英属香港和葡属澳门的存在说明统一还没有实现.
  从公元前221年至1998年这2219年间,952年的统一的阶段占43%.如果算起清朝结束的1911年,统一阶段占45%.无论如何,统一的时间都比分裂的时间短.
  在讨论分裂的标准时,在《启示》中曾指出:"分裂是对统一而言的,如果没有统一,也就谈不上分裂.已经统一了的政权变成几个,或原来属于该政权的一部分脱离了,独立了,可以称为分裂.但从来就存在的,不属于该政权的地区或政权就谈不上是什么分裂."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是否属于分裂固然必须以历史事实为前提,但同样的客观事实还取决于有关各方的主观意愿和主观判断.如果分裂的事实为被分裂的政治实体的双方或多方所接受--无论是出于自愿或被迫--分裂即转化为分治、领土归属的改变或独立.此后再判断被分裂的实体是否完成统一,就不能再以分裂前的旧疆域为标准,而应调整为分裂后的新的空间范围.
  例如,朝鲜半岛北部在西汉时就归入版图,但至西晋末年全部为高句丽和马韩所占,公元5世纪高句丽由丸都城(今吉林集安市)迁都平壤,逐渐成为一个独立于中原王朝之外的政权.北朝和隋朝都已接受这一事实,所以都将高(句)丽当作藩属,而不是自己国内的行政区域,隋炀帝和唐太宗出兵高丽的理由也是它没有遵守藩属国的职责.正因为如此,判断隋、唐是否已完成统一,不应包括高丽在内.

越南北部自公元前2世纪成为西汉的郡县,至唐朝后期还是安南都护府的辖境.天佑三年(906年),交州土豪曲承美驱逐了唐朝的地方官,自称静海军节度使.五代初期,南汉曾两次出兵取消静海军节度使,恢复对交州的统治,但很快又被当地人逐走.939年,交州人再次驱逐南汉,由吴权称王.尽管以后越南还接受南汉及中原王朝的封号,但已由中原王朝的政区演变为藩属国.对唐和南越来说,越南的独立是分裂;但北宋已承认了越南藩属国的地位,当然不会将越南与其他割据政权一样列为统一的对象.
  明永乐五年(1407年)在安南(今越南)设置了交趾布政使司,安南成为明朝的正式行政区.但到宣德三年(1428年),明朝撤销交趾布政使司,退出安南.从此,明朝与安南的关系恢复到此前的宗主国与藩属国的关系,对明朝来说,越南的重新独立也不属于分裂.
  外蒙古在1921年的"独立",对中华民国来说无疑是分裂.但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和苏联的压力下,当时的中国政府承认既成事实,从此中国的统一范围就不再包括原外蒙古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就反映了这一变化.
  一次新的统一往往并没有完全恢复上一次统一所达到的疆域,但如果新政权接受了这样的范围,并没有进一步恢复的愿望,或者作了努力而没有成功,就可以看成完成了统一.实际上,我的划分标准已采用了这一原则.
  如东汉从来没有恢复西汉的极盛疆域,对西域地区也是"三通三绝",后期更无法控制.西晋灭吴后,"羌胡"所据地区比东汉末年还大,东北边界退缩了很多.在确定东汉和西晋是否完成统一时,就将这些因素排除在外.
  又如洪武元年(1368年)明军攻占元朝的首都大都后,元朝的残余势力逐渐退守漠北,明军不断发动攻势,明朝的北界一度推进到今西辽河、沙拉木伦河、内蒙古克什克腾旗、阴山山脉和贺兰山一线,但以后又退回到长城.既然明朝接受了北元及此后的鞑靼、瓦剌存在的事实,判断明朝是否实现统一时也就不必再考虑这一因素.所以尽管明朝的疆域比元朝的疆域要小得多,但我还是将明朝的大部分时间列入统一阶段.
  总之,我确定的统一或分裂的标准是明确的,在判断是否属于分裂时比确定统一时更为严格.我所依据的历史事实是人所共知的,见于常用的史籍,不会有什么不同的理解.这就是说,我确定从秦始皇开始到目前这2219年间统一的时间有952年,已经采用了比较低的标准,而对分裂阶段却取了比较紧的尺度.即便如此,分裂的时间还是比统一的时间要长.
  令人遗憾的是,十年来流行的依然是中国历史上统一的时间要比分裂的时间长的旧说,连一些历史学家也一再在重复这样的错误,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亲自计算过统一或分裂的时间究竟有多长?或许是因为我的观点没有发表在权威的学术刊物上,那么我愿意用本文正式公布一次.如果历史学家或其他学者能够指出我的错误,推翻我的结论,我愿意随时修正;否则就应该接受我的观点,而不能置之不理.
  我知道,我所揭示的事实和结论是很多人在感情上不愿接受的,或者出于现实需要的考虑不予承认.但历史事实是不能改变的,历史规律更无法抗拒,只有首先承认事实,才能研究和认识规律,作出科学的解释.我并不认为,统一或分裂时间的长短必然影响到"统一是主流,分裂是支流"这一论断的正确性,但任何对这一论断的解释都必须建立在前者的事实基础之上,而不回避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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