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天津条约和南京条约中开放的通商口岸,它们在地理位置上有什么变化?这说明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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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天津条约和南京条约中开放的通商口岸,它们在地理位置上有什么变化?这说明第二
1个回答 分类:历史 2014-11-21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就是一个国家指定的准允外国人前来通商的地方.

,基本上分两类: 一类是约开
,这类商埠是继
后外国强迫中国履行
而开的商埠.这类商埠,中国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停止开放. 另一类是自开商埠.但这种自开商埠,实际上也是屈从于外国的要求或海关协议的结果.?从以上“商埠”的定义和分类可以看出,《
》中增开的天津为商埠,应是约开商埠.而《
》开放
、淡水等十处
,是根据
开放的,也应是约开商埠.
就是约开商埠,是商埠的一种.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两次
中,中国被迫开放的沿海、沿江的
共有16处(包括《
》5处通商口岸、《
》10处通商口岸和《
》1处商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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