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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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关系如何?
1个回答 分类:政治 2014-10-18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是事物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征,说白了就是“试金石”,拿它可以衡量真假,界定是非.在我们讨论的社会主义问题上,基本特征应该是,有了它,就可以认定为社会主义;没有它,就不是社会主义.\x0d拿这个标准去看上述种种说法,它们显然都不符合要求.\x0d拿公有制来做例子.公有制也许是社会主义条件之一,但还不能算本质特征.马克思提到过它,苏联、东欧以及很多国家实践过它,但我们注意到公有制虽然在理论上是美好的,但在实践中却非常不容易贯彻落实.因为只要公有制从理论中走出来,走到实际的社会里,它就必然要通过具体的组织、具体的人来体现.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根据具体的组织和人不同,公有制可以落实,也可以改变性质.这样看来,公有制并不是决定性的、本质的特征,因为它反倒要取决于具体的组织和人了,也就是说比起人,它退居第二位了.\x0d前苏联的变化是非常典型的事例.我们看到,直到戈尔巴乔夫时代,公有制在苏联基本上仍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但是社会主义在苏联应该说从赫鲁晓夫、勃烈日涅夫时代就已经开始变质、衰亡了.那么今天我们分析社会主义在苏联为什么失败时,应该把根本原因归于苏联共产党和它的领导人呢,还是归于公有制呢?答案显然不是公有制.这个例子可以从反面帮助我们认识到,对于社会主义而言,究竟什么是更为本质、更为根本的东西.\x0d其实,一种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并不一定非要表现在所有制上.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都是私有制,也就是说,一种所有制形式贯穿了三种社会形态,或者说三种社会形态都是一种所有制.所有制在这里表现为一种带有普遍性而不是特殊性的因素.所以,当我们研究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时,就应该去寻找三种社会中代表各自特性的东西,而不是带有共性、带有普遍性的所有制.既然所有制并非过往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那么我们说社会主义与它们有本质区别时,指的当然也不应该是在所有制上的区别.\x0d其他关于按劳分配、计划经济等说法,也大体是同样道理.结论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不在制度,在人,在党.我认为,我党提出的“三个代表”就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x0d三个代表是决定社会性质的.有符合三个代表的党,不仅可以保证公有制真正落实,甚至也可以使其他形式所有制,包括集体所有制、私人所有制都改变性质来为全体人民服务.同样,只要有三个代表的党,我们甚至不一定非要纯粹的“按劳分配”.正象十六大报告所说,我们可以“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最后,只要有了三个代表,我们还可以把计划经济发展为与市场经济相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x0d这样,我们看到三个代表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不仅是“试金石”,更是“点石成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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