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993年《公司法》相比,2005年《公司法》在公司设立原则上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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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1993年《公司法》相比,2005年《公司法》在公司设立原则上有什么变化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02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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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公司法》在资本制度上体现了从过去片面强调资本信用到当前兼顾资本信用和资产信用的立法理念的转变.
2、新《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放松了对公司的过度管制,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放宽了股东出资方式和比例的限制,加强了对验资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追究.
3、新《公司法》引入了“揭开公司面纱”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
1993年《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制度是严格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的结合,2005年《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上均采用严格准则主义,仅对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报经批准的,才实行核准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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