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文言文语法教学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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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文言文语法教学的地位
1个回答 分类:语文 2014-12-01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一、地位:不可忽视 不管是高考还是中考,文言文阅读的考查一般由选择题、句子翻译或一段文言文的断句组成.毋庸讳言,这里面涉及到诸多语法问题,所以,就给我们一个错觉似乎语法教学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得分的高低.因此,我们很多人认为只有进行系统的语法教学,才能更好地在高考、中考文言文阅读中拿高分.而现实也正是如此:文言文教学中不可忽视语法教学,学点语法知识是文言文学习的必需. 初中阶段文言文讲授过程或者考试中经常有这样一个特殊例子,想必我们的老师都遇到过.《愚公移山》中有这样一个句子:“甚矣 ,汝之不惠.”尽管已经学习过了,但前段时间我又问起学生这句话怎么翻译.不少学生这样翻译:“你太不聪明了.”我说这是意译,不是直译,如严格按照句式特点来翻译,根本得不了什么分,而学生说课本上就是这么翻译的,没办法,还是语法惹的祸.我只好继续讲道:“这句话的正确的译文应该是‘你不聪明,太严重了’”.然后我就再问学生,译文的句子成分应怎样划分,他们说,主语是“你”,谓语是“不聪明”.我就再问,那么,“太严重”作什么成分?学生说作补语,补充说明“不聪明”.这样的回答真让人啼笑皆非,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句子的主语是由一个主谓短语“汝之不惠”充当的,其中的“之”起到“取消句子独立性” 的作用,谓语是“甚矣”.所以,这个句子应是主谓倒装句.结果因为学生不懂语法,当然就无从判断了. 其实,七年级讲授《愚公移山》的时候也说到了这个特殊的句子,但因为那时候学生的语法知识一窍不通,根本就没有办法展开讲授,再加之我们的教材(北师大版语文)淡化语法教学,所以就酿就了学生对文言文语法知识的淡漠和忽视.然而现实情况却让人啼笑皆非,无可奈何. 一次考试有这样一道翻译题,原句是这样的:臣事君,犹子事父也,子为父死亡所恨.这句话的正确译文应是:臣子侍奉君王,犹如儿子侍奉父亲,儿子替父亲效死没有什么遗憾.但很多学生这样翻译:臣子的事就是君王的事,就好像儿子的事就是父亲的事一样,儿子因为父亲的死亡而产生怨恨. 而本题的得分点为,“事”、“亡”、“恨”各一分,句意一分,结果很多学生只能得零分.其实,要想正确翻译这个句子,必需要有词类活用意识、通假字意识、古今异义词意识和断句意识. 比如:①活用意识.这里,“事”是名词活用为动词,意为“侍奉”.在“臣事君”这个句子中,这三个词如果都是名词,那么这个句子就没了动词谓语.但如懂得一点语法知识,就应该知道这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主谓宾都具备,那么,“事”活用为动词“侍奉”,就毫无疑问了.而“事”活用作动词“侍奉”的意思,在《鸿门宴》中就出现过(吾得兄事之)(《鸿门宴》甘肃教育出版社出版补充读本《阅读》曾经选过). ②通假意识.“亡”通“无”,意为“没有”.这也是它常用的意义(《愚公移山》中出现过). ③古今词义不同.“恨”,古义为“遗憾”之意,而今义多为“怨恨”,词义的轻重发生了变化. ④断句意识.如果语感好,懂得断句,那么这个句子在朗读时应该这样读:“子为父死/亡所恨”,在“死”与“亡”之间稍作停顿,句子的正确意思就出来了. 有感于上述原因,我认为,初中阶段有必要对语法知识进行简单普及,让学生建立一些基本的语法概念,比如词类概念、短语概念、句子成分概念,这对学生学习文言文知识是大有帮助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语法教学. (一)、结合教材内容,可以有针对性地给他们讲讲现代汉语的语法知识. 我们现在使用的北师大版教材在每一册后面的附录部分都有语法知识的相关内容,较为齐全,完全可以作为教学内容讲授给学生.如讲词类时,可重点关注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人称、疑问代词)、介词.因为名词、动词、形容词常有活用现象,代词在宾语前置句中多涉及,介词常和状语后置有关联. 讲短语时,要特别强调主谓短语、偏正短语中的“状语+中心语”型,还有介宾短语.讲主谓短语,有助于学生理解“之”字的用法(用在主谓间,取消句子独立性),理解主谓倒装句;讲偏正短语,对判断虚词“而”“以”的用法很有帮助. 讲句子成分时,要让学生分得清主干和枝叶,要特别讲清楚定状补在句子中的位置,(可让他们牢记口诀——谓前为状谓后补,定语常居主宾前),而这些,对理解宾语前置、定语后置、状语后置非常有帮助.懂得了这些,很多文言文教学中遇到的难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二)、对课本中常常出现的各类文言文特殊现象要特殊对待. 如活用和特殊句式,要注意教会学生归类,从而以点带面,并进一步运用所学的知识指导实践,形成“课文知识点——文言文知识网——新课文应用”三位一体的知识体系. (三)、加强文言文的诵读,以形成良好的语感.我们一直在强调文言文的教学要注重诵读,其实我们的目的就是通过诵读来减弱对古诗文的语法分析,从而避免过多的分析破坏古诗文的美感.所以,加强诵读是非常重要的. 语法教学在文言文教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语文课程标准》明确写道:“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加之目前应试现状没有改变,因此我们的教学中必须注意语法的教学,只有这样,文言文的教学才能真正取得成效.二、作用:越来越重要 语法教学在中学文言文教学中的地位,几度沉浮,摇摆不定,以致《新课程标准》提出:“评价学生阅读古代诗词和浅易文言文,重点在于考察学生记诵积累的过程,考察他们能否凭借注释和工具书理解诗文大意,而不应考察对词法、句法等知识的掌握程度”.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中学语文教育界对语法教学的迷茫和困惑.这种迷茫和困惑直接导致语法教学逐渐走入困境,“淡化语法”由此提出.中考、高考也取消了语法内容的考试,而在教师和学生功利观念的影响下,“淡化语法”变成了“取消语法”,随之而来的后果是学生阅读、表达能力的下降,现在我们再次将这个问题摆在桌面上进行讨论,说明我们的认识正在逐渐的趋于理性.或许,回归现实,我们会发现在文言文教学中语法教学的作用将更加显得重要. 百度百科对语法是这样定义的:语法是语言表达的规则.各种语言都有不同的语法,包括人类语言和计算机语言等.现代语法学包括语音学、音系学(见音韵学)、形态学(词法)、句法学、语义学.当然文言文语法不可能这样复杂,我们常见的主要有通过分析字、词、短语、句子等结构和意义来辨别和判断他们的用法.在文言文教学中,对语法教学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彰显出它的作用. (一)应试角度:不用多说,如果我们忽视了对语法教学在文言文中的教授,那么我们的学生在面对一些考试题目的时候将无所适从,最终会一败涂地,若如此,家长不答应,学生不答应,学校不答应. (二)使用语言角度:第一、通过分析字形结构,有助于理解文言词句的意义.汉字是表意文字,字形和字义有着直接联系.虽然时代久远,汉字的形体和语素意义已发生很大变化,但是,许多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的表意性都还比较明显.汉字中的绝大多数是形声字,形声字一部分表音(被称为“音符”),一部分表意(被称为“义符”),其“义符”更为我们理解词义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从而可推断它的意义类属或意义.比如,“王”和“玉”旁的字,大多与玉有关;“绞丝旁”与丝帛和布料有关;“示字旁”与祭祀、神灵有关……如“君径造袁所寓之法华寺”(《谭嗣同》北师大版七年级下册)一句中的“造”,义符为“走之底”,再联系下文“袁所寓之法华寺”,不难推测与处所关联的词义应是“到”、“去”的意思.“造”的其他意义“制造”、“成就”显然在这里与文意不符. 第二、分析词或短语或句子的结构和意义关系,有助于理解文言词句的意义 我们知道,文言文中多用相似的语言结构,构成整齐的句式.这样,处于对应位置上的词语往往在意义上相同、相近或相反、相对,由此可以帮助我们求得词语的正确解释.掌握了文言文中多用相似的语言结构构成整齐句式这一特点,不仅能帮助我们理解和翻译文言文(翻译时最好要保持原文言句式整齐的结构关系和风格),还可帮助我们快速高效地记诵文章,如郦道元《三峡》、《滕王阁序》、《兰亭集序》、《赤壁赋》等. 第三、分析词语所在的句子的语法结构和功能,有助于理解文言词句的意义 在文言文阅读中具体分析句子的成分,进一步认识其句子结构和功能,可帮助判断该句中是否有通假字、实词活用、省略成分、特殊句式等文言特殊现象.要特别注意标志性的词语和句式,如“见”“于”“为”等常常表示被动,“中心词+修辞语+者”一般是定语后置,否定句中代词宾语经常前置,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宾语也应该前置等等.像这种现象在文言文中经常出现,如果能够弄清句子结构和功能,就能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了. (三)语言积累角度:“百度百科”有一句话:“根据语法学家的研究,语法可以规范(即提供一些正确用法的规则),描述(即描述了语言实际上是如何使用的),或生成(即提供一种指导,使无限的句子在一种语言中产生)”.那么,从语言发展和使用积累的过程我们就可以得知,如果缺失了语法教学,我们将无法规范、描述或生成语言,似乎问题将变得很严重. 教学现实一直困扰着我们,如果真的在教学过程中淡化语法教学,恐怕我们的学生会在将来的考试检测中一败涂地.所以,不管是从应试角度还是从使用语言角度,抑或从学生语言积累的角度出发,我们都应该重视语法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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