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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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具体含义
1个回答 分类:政治 2014-11-27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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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
┌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基本规律、核心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两个规律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因此,三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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