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贩卖野生动物的处罚谁可以告诉我!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2-10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展开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