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撰写与保护范围的认定

问题描述:

权利要求书撰写与保护范围的认定
一个设计,特征有:A,B,C,D,E
其中,A,B,C是重要设计点,一定要有!D,E可有可无,
那么写权利要求书时,应该有A,B,C还是A,B,C,D,
写A,B,C的话,别人造出A,B,C,D,E是否侵权?
写A,B,C,D,E的话,别人造出A,B,C,D是否侵权
如果写A,B,C,那么D,E是否可以写入到从属权中?
这样写时,在第一条中,是否要写出D,
既:1.一种X,其特征在于:A,B,C.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其特征还在于:D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其特征还在于:E
还是:1.一种X,其特征在于:A,B,C,D,E.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其特征还在于:D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其特征还在于:E
1个回答 分类:语文 2014-11-01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确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基本法则:一项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特征越少,表达每一个技术特征所采用的措辞越是具有广泛的含义,则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就越大.
对于LZ所述问题:写A,B,C的话,别人造出A,B,C,D,E 构成侵权;写A,B,C,D,E的话,别人造出A,B,C,D不构成侵权.
对于补充问题:第二种写法,第2和3项与第1项的保护范围相同,没有意义.
建议写成:
1.一种X,其特征在于:A,B,C.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其特征还在于:D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X,其特征还在于: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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