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论述题凭样品买卖应当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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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论述题凭样品买卖应当注意什么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23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1)凡凭样品买卖,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在凭样成交条件下,买方应有合理的机会对卖方交付的货物与样品进行比较,卖方所交货物,不应存在在合理检查时不易发现的有导致不合商销的理疵.买方对与样品不符的货物,可以拒收或提出赔偿要求.因此,卖方应在对交货品质有把握时采用此法,而且应严格按样品标准交货.
  (2)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凭样品买卖,容易在履约过程中产生品质方面的争议,所以不能滥用此种表示方法.凡能用科学的指标表示商品质量时,就不宜采用此法.如在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等方面特征的商品以及其它难以用科学的指标表示质量的商品,则采用凭样品买卖.在当前国际贸易中,单纯凭样品成交的情况不多,在不少场合,只是以样品来表示商品的某个或某几个方面的质量指标.例如,在纺织品和服装交易中,为了表示商品的色泽质量,则采用“色样”(Colour Sample);为了表示商品的造型,则采用“款式样”(Pattern Sample);而对商品其他方面的质量,则采用其他方法来表示.
  (3)采用凭样成交而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时,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当卖方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或对于一些不完全适合于凭样成交的货物,可在买卖合同中特别订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品质与样品近似”.为了预防因交货品质与样品略有差异而导致买方拒收货物,也可在买卖合同中订明:“若交货品质稍次于样品,买方仍须收领货物,但价格应由双方协商相应减低.”当然,此项条款只限于品质稍有不符的场合,若交货品质与样品差距较大时,买方仍有权拒收货物.
  (4)凭样品买卖时,卖方应留存一份或几份相同的样品,作为复样或留样,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质量纠纷时做核对只用.
  (5)要分清标准样品和参考样品.参考样品最好注明:仅供参卡,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
  (6)当样品由买方提供时,应防止被卷入侵权第三方工业产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纠纷
  卖方还应注意对方来样是否是反动的.黄的的、丑陋的式样和图案,注意原材料供应、加工技术和生产安排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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