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两个问题?

问题描述:

请教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两个问题?
一、《精神现象学》P115:”如果我们称知识的运动为概念,而称那作为静止的统一或自我的知识为对象,那么我们就会看见,不仅就我们说来,而且就知识本身说来,对象都是符合于概念的.或者用另一个方式来说,如果我们称自在的对象为概念,而称那与主体相对立或者为一个对方而存在的东西为对象,那么很明显,那自在的存在和为他物而存在乃是同一的“
黑格尔为什么把对象称之为概念,难道自然是概念的?
二、《精神现象学》P88:对象返回自身成自在之物,意识返回自身成自在之我——乃是同一的或者只是一个过程.不过因为在这个运动里意识只以客观的东西而不是以意识本身作为它的内容,所以意识对所得的结果必须给予客观的意义,意识还须从所形成的成果中退出来,所以对意识说来,那对象是客观的东西、是本质.
如何理解对象返回自身和意识返回自身.
第一、对象和意识分别是怎样返回自身的?这两个过程是一样的吗?
第二、返回自身之后和之前有什么区别?有什么意义?
不懂的不要乱答!
1个回答 分类:语文 2014-11-26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问题:黑格尔为什么把对象称之为概念,难道自然是概念的?
你指的应该是“如果我们称自在的对象为概念”这句话.
我觉得,在引文的语境中,黑格尔只是把“自在的对象”称为概念.“自在的对象”指的是客观的理念,而不是自然中具体的各个存在物.
第二段话,你给的引言不完整,应该把前面的文字再多引一些.不过我已经查到了.
对象和意识分别是怎样返回自身的?这两个过程是一样的吗?
对象从同他物的关系中返回到自身,意识从同对象的关系中返回到自身.从不同角度来看认识过程,得出了这两个过程.所以实际上是同一个过程.
返回自身之后和之前有什么区别?有什么意义?
返回自身之前,对象还处于同他物的关系中,认识过程还没有完成,返回自身之后,对象就成了自在的概念;返回自身之前,意识还处在同对象的关系中,认识过程还没有完成,返回自身之后,意识掌握了概念.
不知这样理解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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