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是事物本身还是事物之间的关系,矛盾论里“矛盾即是事物”为什么肯定者有之否定者有之?究竟哪个对?

问题描述:

矛盾是事物本身还是事物之间的关系,矛盾论里“矛盾即是事物”为什么肯定者有之否定者有之?究竟哪个对?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21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最讨厌回答关于矛盾的问题了,这玩意儿像一个漩涡,能把一切理论,知识,真理以及其他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陷进去.着实的讨厌.
大致说一下我的片面的想法,也不妨进来了.
前者的理解是比较正常的大众的,就是说矛盾这种情况是一个规律,是一种高出物质层面作为引导的东西,是物质之外的关系.
后者的意思是要更加突出物质事物和矛盾联系的紧密性,不可分割性,甚至紧密到是同一个东西.我觉的这个说法也有一定道理,爱因斯坦之后物质和能量都属于了物质,我们不能否定在过一段时间会有个XX能证明出规律(矛盾也属于规律的一种)与物质也同属于物质.你看“能量也属于物质”与“矛盾即是事物”这两句话多想.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我们已经无法阻止那些科学家还有哲学家将这个世界的一切都统一起来的冲动了.
回答有说清嘛,没跑题吧
再问: 这两个所说的事物不能等同吧,矛盾在前者就是指事物之间的关系,后者只不过把矛盾也归为“事物”了只是原来的现实的事物还是没变,你是不是这个意思。
再答: 楼主好厉害,我说的这么复杂你也能够发现实质的问题,理解能力真是非同一般呀。 我说的两者的统一,并不是指的概念定义上,或是字面上的统一。我说的统一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融合。就如同正是因为发现了质量互换这一定律,所以才有了物质和能量的统一,并不只一种名称上的统一,更加是一种对于其中关系认知的突破。可以举一个不那么精确的例子来说明:记得好像听说过古代的一种哲学说法,说的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能够被火烧尽,任何事物包括水最终都是可以燃烧的,在当时的科学环境下,这种说法很难得到否证,人们认为一切的事物通通都遵循着这一规律,甚至将他的地位上升为天地之间的真理和最终的定律这样的高度。当我们今天在来看这个的时候,那个定律又是个什么呢,发现那其实只是一种特殊的现象,并不是能够适用于一切事物的真理,我们的认识的曾经的最伟大的真理,最伟大的道理只是被特殊化的道理,被特殊化的真理,会燃烧的并不是所有事物本身,会燃烧的只是物质中的某一种成分,以及某一种被满足的条件。原本是一种仿佛能够试用于一切的规律,现在也只是某一类事物中所含某一成分的在某一特定条件下的现象。这种从普遍下降到特殊的过程,难道不觉的像是一种所谓的从绝对的规律下降到比较具体物质的过程嘛。在举一个类似的例子,记得还有一个时期,人们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有重量,任何事物都可以用来衡量,于是把这作为一种高于一切事物的规律。当时也是如同真理一样难以伪证,可是今天看来又是怎样呢,随着各种子的发现,才了解到这不过只是其含有某些具备这种性质的成分罢了,之所以可以被认为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遍的规律,不过仅仅是因为这种物质的分布广泛,并且以当时的科技难以分离而已。 所以说基于这样的一种情况,我感到我们的认知是很局限的,任何真理,规律什么的在未来都有可能是一种局限,都可能仅仅只是某些事物所具有特性或特征的影子罢了。 不知道意思表达到位了没,最近说话越来越意识流了,希望楼主强大的理解力能够再次创造奇迹。
再问: 你说的很有道理马哲以外的哲学我基本研究差不多了,关于矛盾即是事物,可以这样理解吗,这里的“是”是被包含的意思,就像形式逻辑一样而不是等同的意思,然后矛盾你可以把它定义为事物之间的关系还可以把它定义为事物中的一类,因为这两种事物定义的外延是不同的,你说毛泽东当时是这么想的吗?有兴趣可以加我一起探讨,88505181。
再问: 你说的很有道理马哲以外的哲学我研究差不多了,“矛盾即是事物”可以这样理解吧,这里的“是”是被包含的意思和形式逻辑上一样,而不是等同的意思,可以说矛盾是事物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说就是事物中的一类,因为两个事物的外延定义是不同的,后者除了包括日常生活中具体的事物还包括了矛盾关系,你说毛泽东当时是后者的定义吗,意思就是矛盾只是事物中的一类。
再答: 嗯嗯,确实是想表达这个意思的,你这个阐述确实比我的精辟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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