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案例分析甲是一名画家.2001年,甲花一个月的时间,创作了一副题为(山中山)的山水画.同年12月被某省图书馆收藏.

问题描述:

著作权案例分析
甲是一名画家.2001年,甲花一个月的时间,创作了一副题为(山中山)的山水画.同年12月被某省图书馆收藏.当时双方曾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图书馆支付甲8800元.该画为图书馆永久收藏.2002年1月,甲死亡.2002年10月,某美术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以国画作品为主的挂历,极为畅销.其中一幅就是该图书馆提供、由甲完成的山中山,图书馆因此获得三万元.甲的子女认为,图书馆未经该画的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将该画提供给某美术出版社印制挂历,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为此,要求图书馆负民事责任.图书馆则认为,甲的该画早已为其收购,就像其他买卖一样,图书馆作为买方对自己所购买的物品可以随意处置,钱货两清,图书馆与甲的继承人之间不再有任何关系,因而拒绝甲的子女的要求.甲的子女便向法院起诉.
根据案情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的图书馆对甲所创作的山水画享有何种权利?为什么?
2、甲的子女对甲的山水画享有何种权利?为什么?
3、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16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试着回答回答,仅供参考哈.
1、图书馆通过与甲达成协议并支付一定金钱取得对山水画的收藏权.
2、甲的子女享有作者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三项权利.
3、 法律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而死后的权利应为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凡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他人的作品予以发表;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作品等行为均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处理:
(1)停止出版等著作权侵权行为.
(2)公开赔礼道歉.
(3)赔偿甲子女相应的损失.
(注:著作权又称版权,它是法律赋予作者或其他权利人因创作或合法拥有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法律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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