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是认识事物的基础吗?——与马书珂 支继军同志商榷麻烦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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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是认识事物的基础吗?——与马书珂 支继军同志商榷麻烦告诉我
1个回答 分类:政治 2014-10-09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马书坷、支继军在《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认识事物的基础吗?》(见《国内哲学动态》一九八二年第六期)一文中提出,不能把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看作是认识事物的基础,我们认为这是不正确的. 我们说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认识事物的基础,是从认识的方法和秩序来说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而普遍存在着的矛盾又各有其特点.每一事物的内部,既包含矛盾的普遍性,也包含矛盾的特殊性,是一般和特殊的对立统一.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认识事物的矛盾性质和矛盾关系.因此,研究客观世界所固有的矛盾的特殊一‘j一般性,是认识论的一个重要课题.把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作为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正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和一般的矛盾辩证法在认识论问题上的正确反映.辩证法就认识方面来说,主要是弄清特殊和一般的对立统一,即认识事物的特殊本质和一般本质,认识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和一般规律的.如何解决这个任务呢?毫无疑问“实践、认识、实践”是唯一的道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是要遵循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次序进行.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程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另lJ的和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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