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调整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09年1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4%调整为3%,但是08年12月已经按4%确认了应交增值税,这样就是多计提了增值税,但实际缴纳时并未缴纳那么多,09年1月应如何调整会计分录呢?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多计提的部分如何处理呢?
09年1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4%调整为3%,但是08年12月已经按4%确认了应交增值税,这样就是多计提了增值税,但实际缴纳时并未缴纳那么多,09年1月应如何调整会计分录呢?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多计提的部分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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