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调整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问题描述: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调整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09年1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4%调整为3%,但是08年12月已经按4%确认了应交增值税,这样就是多计提了增值税,但实际缴纳时并未缴纳那么多,09年1月应如何调整会计分录呢?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多计提的部分如何处理呢?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2-08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这个问题涉及跨年度利益问题.首先说明的是,09年1月应提取增值税:收入/1.03*0.03,实际提取了收入/1.04*0.04,也就是说多提了增值税,少计了收入,影响了09年的利润,因此,可如下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税金差额(红字)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税金差额(红字)
同时,还应对地税附加参照上述分录进行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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