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问题描述:

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请在这几方面说明
(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的目的不是缔结合同,而是邀请对方当事人向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图,要约人将自己置于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即成立的无可选择的地位;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图,邀请人希望自己处于一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要约的地位,其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必具备此等必要条款.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09-17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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