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4条规定个人月收入超过16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如下表:

问题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4条规定个人月收入超过16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如下表:
超过500元部分按5%纳税.超过500--2000元部分按10%纳税.超过2000--5000元部分按15%纳税.超过5000--20000元部分按20%纳税.
李经理3月份交纳了1165元个人所得税,这个月他的实际收入是多少?
1个回答 分类:数学 2014-09-28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①超过500元部分按5%纳税,应纳税所得额为500元.所交个人所得税=500× 5%=25元.
②超过500--2000元部分按10%纳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所交个人所得税=1500× 10%=150元
③超过2000--5000元部分按15%纳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所交个税=3000× 15%=450元.
由于共交个税为1165元.减去前面三段已纳的个税,还应纳个税=1165-25-150-450=540元.
④超过5000--20000元部分按20%纳税,按20%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540÷20%=2700元.
由于存在免交额1600元.
李经理的实际收入=1600+500+1500+3000+2700=9300元.

简捷算法:
设工资收入为x,则有下列成立:
(x-1600)×20%-375=1165
解得x=9300元.

六年级数学出这种题目,觉得有点偏难.一是他不懂超率累进的概念.二是不懂免征额.三是分段计税也是难掌握的概念.
再问: 亲 不得不告诉你,我们老师讲过了, 你的答案是错的 还有,六年级和以前的知识能比吗?以前可能这些知识到初中才学到,你以为我们时代一直停在从前吗?其实我不想这么说,可是你的话觉得好像瞧不起人,你自己多大,自己不也做错了吗?
再答: 请把你们老师的答案晒出来.,我倒要看看我错在哪里了。 这是税法的题。依照税法就必须这么算。 这不是小学数学的题。 小学数学出这种题,我觉得是不是过份了。 命题老师可能找不到更好的命题题材了。
再问: 500×5%+1500*10%+3000*15%=625 (1165-625)÷20%=2700 2700+5000+1600-1165=8135 自己看看吧,不懂我告诉你
再答: 税前收入是9300元。 我算得没错, 题目问的是实际收入, 这个实际收入我看成是税前工资收入了。 在税法上,习惯于问税前收入或税后收入。 这个实际收入相当于税后收入, 我把它看成税前收入了。 我解得的是也是税前收入。 但题目要的是税后收入。 我忘记减1165了。 我得回去再读一读小学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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