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律”在推理中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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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律”在推理中有什么用?
1个回答 分类:物理 2014-10-22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在杂多缤纷的世界中,每一个个别的“存在”都是“一”,具有个别性、独立性、完全与自己等同,但与别的其他事物都不相同.这就是“同一律”(Princium Identitatis)所呈现的公式:A=A,并非有两个相同的A,而是惟有一个与自己等同的A.“同一律”保证每个事物独立存在的资格,事物都存在自己之内,用不着和“特性”一般,寄生在别的事物身上,这就是“范畴”中的“实体”的存在.
以上论述看似合情合理,可是一旦考虑涉及到微观世界,当我们无法区分物理、化学属性一致的同类粒子时,“同一律”的破绽就出来了.在一杯水中,有许许多多的水分子,它们是否遵循同一律呢?事实上,我们无法在H2O分子上做标签区分出来,假设我们用电子显微镜跟踪到某个水分子,根据同一律,你可以称其为水分子A.由于分子的布朗运动,当我们的眼睛离开显微镜一会儿,再次回来时,你就无法找出究竟哪个水分子才是你刚才所认为的A分子----因为实际操作中(即事实上)的无法区别,那么,所谓的区别、标识就变得毫无意义.(请注意,这与宏观世界情形的不同,在一个大筐子里的乒乓球因为可以用标签区别,“同一律”就会成立).
也许有人还会有这样的质疑:即便不能区分,但前面观测者所认定的水分子A还存在啊?
关于这一点,从物理学对物质相互作用的理解说起,所有的宏观对象都离不开微观粒子的构成,在宇宙中没有哪个粒子会永远保持与自己等同的状态.例如正负电子的湮灭过程,它们产生两个光子,当这个相互作用发生后,对“同一律”的致命问题是:
1、现在的光子还是不是原来的正负电子A、B?
2、“每一个个别的‘存在’都是‘一’,具有个别性、独立性、完全与自己等同”的论述还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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