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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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25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对着党旗宣誓时的庄严承诺;这是每一个共产党人为之奋斗不止的精神信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述中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就是强调其精髓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特别是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把“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贯彻到制定党和国家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中去,并身体立行,率先垂范,体现了“为民、亲民、爱民、务实”的风范.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中,无不是把“人民利益”放在了第一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胡锦涛曾强调,“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对领导干部来说,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关键是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一系列论述就是要让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真切认识到如何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刻明白我们身肩的重任和使命.
  过去的2003和行进中的2004年注定因为它的不凡而将载入史册.
  回望2003年,浮现在眼前的首先是一只只“手”.那是总书记胡锦涛在SARS期间广州街头伸向市民的手,那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伸向艾滋病患者的手,那是为一个惨死在收容所里的大学生拍案而起的手,那是寻求利益代言人的握着选票的业主的手,那是把“以人为本”和“保障人权”写进中央文件和宪法修订草案的手.这些手,从北京、从乡村、从灾难、从梦想中伸了出来,它们在中国的大地上共同书写一个大写的“人”字.
  2003年,是中国迈上改革之路的第25年,是正式推进市场经济的第10年.这一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它吹响了进行第三步战略部署的号角,发出突破体制性障碍的号令,实现经济体制改革新的突破和不断完善,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为中国在新世纪经济社会新一轮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这将又是中国改革进程中的一个转折点和一个新起点.从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个新的历史跨越.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又一征途.
  每一个共产党员要充分认识自己的历史责任,自觉肩负起自己的崇高使命.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决定》的另一个鲜明特征,就是认真对待财产权利,亦即认真对待民众的基本权利.良好的政府治理要以人为本.什么叫以人为本?拿现代文明的眼光看,这就是要以民权为本.认真对待公民权利,建立责任政府,这也是执政党的责任.
  而行进中的2004年,是公民权利觉醒的一年,也是围绕着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而矛盾颇多的一年.这对我们的执政党是前所未有的巨大考验.最近类似湖南嘉禾拆迁“株连九族”这样的事,屡见报端成为公众焦点.沈阳拆迁,把不同意拆迁的一位住户封堵在家中,门窗全被钉死;某县的公安局副局长,把骂了他一句的农民抓进班房……年初修宪,“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被写入了宪法.一个普普通通的共和国公民,在自己的合法权利面临侵害的时候能够想到宪法,它们将宪法贴在门前窗边,试图挡住推土机的前行.但是由于立法和法律的配套工作没有完成,宪法并没有挡住开发商的铁拳,但作为一个公民,用宪法去为自己的基本权力抗争,这本身无疑就是一种巨大的历史进步.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尽管这些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现象,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中出现的伤痛教训,但作为为一名手握权力的政府官员,特别是我们的共产党员,难道不该扪心自问,我们是如何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这些公共利益发生冲实的时候,我们站在了谁的一边?
  谁也不能说政府的建设和发展就是为了政府,因为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因此,我们常常挂在嘴边上的“建设”也好“发展”也罢,说到底都应该、也只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过得更加美好,否则,我们的建设我们的发展也就失去了意义.党的建设重在基层,中央好的方针政策都是在各级政府的贯彻执行和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中与我们的老百姓发生利益关系的,地方基层党员的形象直接代表党在人民中的形象,地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人民对我们党的信任,对我们的执政党的考量.而我们的某些官员不惜语出惊人举众哗然,“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打着“长远利益”、“城市规划”种种冠冕堂皇的旗号,今天强行拆了人家的房,明天强行圈了人家的田……其本质效果是什么?无视宪法,把中央政策国家法律公然掷于脚下,乱用权力行政暴力,搞得民怨沸腾.这些举动是在挖我们政权的根基,是将共产党员的形象进行恶意糟蹋.而这些只看重个人政绩与私心的人,已全然忘记了共产党员的称谓,忘记了是谁赋予了他们权力.
  据报道,对湖南嘉禾县发生的强制拆迁“株连”事件,该县领导最终承认了至少存在着四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在具体操作上操之过急,没有正确地对待舆论监督等等.无论这种认错是在什么背景下作出的,也无论这种认错是否来得太晚,这种敢于认错的态度还是应当肯定的,所谓闻过能改,善莫大焉.但是,通过这个事件我们看到一些深层次的法律问题,这些深层次的法律问题绝对不仅仅是湖南嘉禾县才存在的问题,也绝对不是这一件事情的问题,更不是该县领导所说的“理解”、“水平”、“偏差”、“操之过急”等所能包含的.我们究竟还应当再对这一事件反思些什么呢?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是什么?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在经济建设方面的职能只是调节和监管,而不是政府直接进入市场,参与或者干预竞争.湖南嘉禾县发生的这一事件,政府就是直接参与了经济活动和市场竞争,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游戏规则”.这种做法,在实践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值得各级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们反思.
  公权力对私权利的干预没有规则吗?公权力与私权利各有自己的范围和限度,不是说凡是公权力就当然可以或者能够干预私权利.房地产建设项目和拆迁这样的事情,本来就是经济或商业活动,公共权力只有居中进行裁决的地位,没有直接进行干预的权力.但遗憾的是,在嘉禾县,我们看到的是公共权力为商业利益“鸣锣开道”和“保驾护航”.这种观念和做法,绝不仅仅是嘉禾县才有.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我们的治国方略,在法治国家建设中,政府法治和行政法治是建设重点,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执掌者和管理者,政府依法行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这一事件中,商贸城土地出让审批还没有批准,建设用地许可证发给了投资商,违法侵害公职人员的权益,违法强行拆迁等等.这种做法,是明目张胆的违反法律规定.个别地方的个别官员,法律在他们心目中并不那么神圣,或这样、或那样,或严格、或不严格,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这种挑战法律权威和缺乏法律信仰的官员,是否能真正的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令人不得不打个问号.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贯彻“五个统筹”、做到“五个坚持”,即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提出改革目标,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紧密结合、相互统一的战略思想,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五个坚持”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对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遵循这些基本要求和原则,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作出了全面规划和工作部署,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证.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走过的83年路程波澜壮阔,党的成长、发展史充分证明,只有时刻铭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的利益向于一切,只有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和政府的公共政策水平,才能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应时刻铭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希望回答能帮到你,祝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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