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列传第八十八卷列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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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列传第八十八卷列女二
秦闰夫妻柴氏,晋宁人.闰夫前妻遗一子尚幼,柴氏鞠如己出.未几柴氏有子,闰夫病且死,嘱柴氏曰:“我病不复起,家贫,惟二幼子,汝能抚其成立,我死亦无憾矣.”闰夫死,家事日微,柴氏辛勤纺绩,遣二子就学.至正十八年,贼犯晋宁,其长子为贼驱迫,在围中,既而得脱.初在贼时,有恶少与张福为仇,往灭其家.及官军至,福诉其事,事连柴氏长子,法当诛.柴氏引次子诣官泣诉曰:“往从恶者,吾次子,非吾长子也.”次子曰:“我之罪可加于兄乎!”鞫之至死不易其言.官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讯之他囚,始得其情.官义柴氏之行,为之言曰:“妇执义不忘其夫之命,子趋死而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遂释免其长子,而次子亦得不死.
1.
法( ) 诣( )
2,翻译句子
妇执义不忘其夫之命,子趋死而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
3.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段叙写了关于秦闰夫之妻柴氏的哪几件事?
4.阅读本文后,你认为柴氏是个怎样的人?
1个回答 分类:语文 2014-10-23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1、法: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诣:前往拜见.
2、这个妇人能够坚守正义但是不忘丈夫死之前的嘱托,儿子能够主动求死成全母亲的愿望,这是天理人情的极致啊.
3、善待丈夫前妻儿子;丈夫死后辛勤供养两个儿子读书;用亲生儿子替长子顶罪赴死.
4、相夫教子恪守妇道心地善良深明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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