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其杖,尸膏肉所浸,生邓林恰当吗

问题描述:

弃其杖,尸膏肉所浸,生邓林恰当吗
《列子 汤问》将《山海经》所记载的“弃其杖,化为邓林”改写成“弃其杖,尸膏肉所浸,生邓林”恰当吗?
要说明原因.为什么?
1个回答 分类:语文 2014-11-07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这句话的意思是《夸父逐日》夸父遗下的手杖化为一片桃林这一结尾,
你说该成“弃其杖,尸膏肉所浸,生邓林”,也是可以的.就是把这
句话给加长解释了一下.这里的 "尸膏肉所浸"说的就是尸体的肉和油
浸渍的地方就长出了邓林.原句话“弃其杖,化为邓林”就是你所加长
话的意思,不过由于是文言文,所以是很简单的.
我说的不够详细么..
你所改写的和原文意思是一样的,就是稍微多了个解释.比原文更加容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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