藕与莼菜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

问题描述:

藕与莼菜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较大一点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书爽利.切成片送入口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时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根据第一段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文中写到乡人们卖藕时“一再洗濯”.请用原文回答:他们为什么要把藕洗得如此干净洁白?
2)文中写乡人们卖藕口渴时,总是“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请分析:这样写反映了乡人们什么样的品质
2.第三段写“仅有的一回”所吃的藕的表面,既“不复程玉祥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虽“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在这里,作者运用了什么写作手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3.试对“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我觉得故乡可爱极了”这句话作简要分析
4.请概括说明文章的基本思路
1个回答 分类:语文 2014-10-14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参考答案】
1.(1)“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高品的东西”,“假若满涂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情”.
(2)反映了他们纯朴、节俭的品质,让我们看到了劳动者美丽的心灵.
2.运用对比的手法,通过故乡的藕的“淡淡甘美”“鲜嫩玉色”和“这里”的藕的“索然无味”,表现了作者对家乡深深的怀念,使读者受到感染.
4.①从句子本身来看,作者并不是真的不爱故乡,而是故意这样写的,目的是为了衬托“故乡可爱极了”.②从深层意义看,过去对故乡的思念,与今日迸发的思乡之情相比,不深也不足.
5.文章开篇扣题,由藕及乡,由乡及藕,由藕及莼菜,丝丝相扣,不枝不蔓,结尾点题,浑然一体.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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