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国家的交通管理部门为了交通安全,特制定了死亡加速度为500g(g取10m/s2)以警示世人.其意思是,如果行车加速度

问题描述:

有些国家的交通管理部门为了交通安全,特制定了死亡加速度为500g(g取10m/s2)以警示世人.其意思是,如果行车加速度超过此值就会有生命危险.这么大的加速度,一般车辆时达不到的,但是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将会达到这一数值,设两辆摩托车以36km/h的速度相向而行发生碰撞,碰撞时间为0、002s,判断驾驶员是否有生命危险?
存在两个疑问哈
①结果算得为500g正好为死亡加速度 而题目中说超过 所以 有没有生命危险?
②为什么不用相对速度呢?如果是相对速度的话相当于一个20m/s的摩托车撞到一个静止的摩托车上,答案也不一样
1个回答 分类:物理 2014-10-18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有!又不是只有加速度才是致命的.但如果硬要抠字眼的话,那是没有.(妈的这还不死你试试看)
加速度是单一物体的,不是相对值.如果是一个20m/s的摩托车撞到一个静止的摩托车,那么就不是0.002s就能停得下来了的设想一下,能飞多远.然后对着撞的话,动能相同,抵消,理论上瞬间停下来,所以会这么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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