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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10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方苞禁酒之议
【原文】
方望溪奏请严禁烧酒一疏,尹博陵叹为一代名言,孙合河相国力驳其议,并陈烧酒之益,断不可禁.愚谓事有理所不可行而情不能已、法所必当禁而势不能除者,此类是也.
  酒之为物,有益有损,自古已然,烧酒则兴于近代,其始因边疆士卒借以御寒,北五省烧造尤甚,靡费五谷,历奉明禁,本重谷裕食之美意.望溪欲悉行严禁,民间不得复烧涓滴.窃恐小民无知,好饮者比户皆然,售买极易,逐末之徒,趋利忘害,甘犯禁网,将愈启富民之私造,而滋吏胥之为奸,而终不能绝也.即使严刑峻法,连坐乡邻,而小民之日饮者,不能因此俱行戒止,势必群饮黄酒,其为数必十倍于烧酒.日费十文者,将费百文不止,于百姓日用生计大有所损.且用黄酒者日增,价值亦腾,制造益众,耗费谷米亦十数倍于高粱、柿、枣,其耗五谷也更甚于烧酒.然则欲禁烧酒,必先禁民饮乃可行,能乎否乎?语云:兴一利必有一害.予谓除一害必增数害,积重难返之势,惟有因任自然,去其太甚而已.他如私盐私参,禁之何尝不严,而究不能止,矧日用常行之酒也耶?
  噫!治国治民之道,固难与一二书生言也.昔韦处厚②议盐法:强人之所不能,事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行.望溪殆未之晓耶.(清阮葵生《茶馀客话》)
【注释】
1、方苞:字望溪,清代文学家.2、尹博陵:即尹会一(1691—1748).清代直隶博野(今属河北)人,因博野古亦称博陵,故称尹博陵.尹会一在方苞隐居清凉山时,曾徒步拜访,以弟子之礼待之.3、孙合河:河合人孙氏,曾官至宰相(未必是实职),姓名不详.河合,在今河南新乡河合乡.4、议:意见.5、愚:用于自称的谦词.6、理所不可行:在道理上不可行.7、而:但是;却.8、情不能已:在感情上不能禁止.止,停止;禁止.9、法所必当禁:在法律上一定要禁止.10、势不能除:在情势上不能消除.12、此类是:即是此类.这(指严禁烧酒)就是这一类的事情.13、损:损害;坏处.14、靡费:浪费.15、涓滴:点滴的水.比喻极小或极少的事物.16、窃:用于自称的谦词.17、比户:家家户户.形容人多而普遍.18、售买:买卖.19、逐末:即舍本逐末.这里指经商.古以农业为本务,商贾为末务,故称.20、趋利忘害:追逐利润而忘记了危害.21、吏胥:旧时官府中的小吏.22、峻法:严酷的法令.23、戒止:戒绝禁止.24、腾:暴涨.25、然则:既然这样,那么.26、积重难返:积存的问题或陋习很深,难以改变.27、因任:依据;顺应.28、他:其他的.29、私盐私参:这里指私自制贩食盐、人参.30、矧(shěn):另外;况且;何况.31、常行:日常实行.32、韦处厚:唐文宗时宰相.33、殆:大概.34、未之晓:即“未晓之”.不明白这个道理.
【译文】
方望溪请求(朝廷)严禁烧酒一封奏疏,被尹博陵赞叹为一代名言,(而)合河人孙相国极力驳斥他的意见,并且上书陈述烧酒的好处,(认为)断断不可禁止.我认为有在道理上不可行但是在感情上却不能禁止、在法律上一定要禁止但是在情势上却不能消除的事情,(严禁烧酒)就是这一类的事情.事有理所不可行而情不能已、法所必当禁而势不能除者,此类是也.
  酒作为一种东西,有好处有坏处,(这一点)从古代已经是这样了,烧酒则在近代兴起,它开始(流行)是因为边疆的士兵借它来抵御风寒,而北方五省烧制烧酒尤其厉害,浪费五谷,历来明领禁止,(这)本来(是出于)看重(节省)五谷使食物充裕的好意.而方望溪(却)想要全部实行严禁,民间也不能再烧制一点一滴.我恐怕百姓无知,喜欢饮酒的人家家户户都是这样,买卖非常容易,经商之人,追逐利润而不计危害,甘愿触犯法网,将要更加开启富人私造的风气,又滋长小吏为非作歹的恶习,因而(使烧酒)终于不能禁止.即使使用严酷的刑法,(甚至)株连乡邻,然而那些每天都饮酒的百姓,也不能因此都戒酒,看那情势必定一起痛饮黄酒,那数量一定会十倍于烧酒.每天花费十文钱的,将要花费不止一百文前,(这将)对百姓日用生计大有损害.而且用黄酒的人一天天增多,(黄酒)的价格也会暴涨,制造(黄酒的人也会)更多,耗费的粮食也会十几倍于高粱、柿、枣,这样一来耗费五谷也会比烧酒更厉害既然这样,那么想要严禁烧酒,必须先严禁百姓饮酒才可行,(可是这)可能吗?还是不可能呢?俗话说:兴一利一定会有一害.我认为除一害也一定会增加几害,(这都是)积重难返的形势(造成的),只有顺应自然,(只是)去调那些特别严重的罢了.其他的事情如私自制贩食盐、人参,(朝廷)禁止它们何曾不严厉,但是终究不能(完全)禁止,何况是日常用的酒呢?
  唉!治理国家和百姓的方法,本来就很难和一两个书生谈论.从前韦处厚议论禁私盐的法律时说:强迫人做他所不能做到的事情,事情一定不能做成;禁止人做他所一定会违犯的事情,(这样的)法律一定不能实行.方望溪大概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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