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集的概念可以理解为三种情况,而当是“属于A且属于B”的情况时,与交集的概念“属于A且属于B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有什么

问题描述:

并集的概念可以理解为三种情况,而当是“属于A且属于B”的情况时,与交集的概念“属于A且属于B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有什么区别,最好举例说明,
1个回答 分类:数学 2014-12-16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交集 一般地,由所有属于A且属于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A与B的交集.记作 (读作"A交B")
2.并集 一般地,由所有属于A或属于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A与B的并集,记作 (读作"A并B")
设A={4,5,6,8},B={3,5,7,8}
则 A交B= {5,8} (公共部分)
A并B ={3,4,5,6,7,8} (两者 总共 (重复的算一个))
而当你把并集分为三种情况后,其中一种属于A且属于B”的情况时,与交集的概念“属于A且属于B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 是完全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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