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菱鲆鱼事件前几年我国有一次鱼类产品出口被查处质量与问题而导致经济损失的事件,谁知道具体的信息啊?涉及烟台威海等地好像是

问题描述:

大菱鲆鱼事件
前几年我国有一次鱼类产品出口被查处质量与问题而导致经济损失的事件,谁知道具体的信息啊?涉及烟台威海等地好像是(大菱鲆鱼)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16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大菱鲆,俗称多宝鱼.
  有一个2007上海多宝鱼事件,不是出口,不知是不是你说的..
  --------------------------------------------------------------
  这些天,各地媒体不断登载多宝鱼在各地上市的消息,标明“冰封”月余的多宝鱼又游回了市场,但这个回游之路,走得异常艰难.
  烟台多宝鱼年产量占全国的30%,上海“多宝鱼事件”,给烟台多宝鱼养殖带来近乎毁灭性的打击.各级各部门应该说是竭尽全力,但直到现在,1160万尾多宝鱼,仅销售出去1万余尾.专家指出,多宝鱼要达到以前的销售状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从当初的惊恐中慢慢回过神来的养殖户们,开始比较冷静地回顾这一事件.
  [“多宝鱼事件”追踪]
  养殖户质疑:“毒鱼”标准是什么
  “多宝鱼事件”发生后,烟台市各级海洋渔业部门迅速展开调查.2006年11月19日,我市从5个县市区的13个企业抽取了26个多宝鱼样品送到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测.
  结果显示,检测项目全部合格.
  尽管如此,“多宝鱼事件”事态还是急剧恶化:两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各地的新闻媒体对多宝鱼的渲染甚至使用了“毒鱼”、“致癌”等字眼,消费者更是“谈‘鱼’色变”!
  刚从多宝鱼事件中缓过劲来的莱州市朱旺村多宝鱼养殖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滕家麟介绍,他和500多户多宝鱼养殖的相关从业人员,最初并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和复杂,但随着了解相关的法规和跟踪风波的进展,疑问越来越多.
  滕家麟说,“多宝鱼风波”事发上海,但上海至今未对“多宝鱼”药残超标依据的法规公布于众.更叫人费解的是,2006年11月1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消费预警“提醒市民谨慎购买、食用药物残留超标的多宝鱼”中提到了药物残留超标,也就是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测药残是有标准可依的,但其一直未公布该标准.
  2006年12月4日《中国渔业报》报道了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陈毅德就“多宝鱼”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从这次上海有关部门的药残检测情况看,超标药物有7种,全部都是抗菌药,其中,有3种属于禁用渔药,分别是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有4种不是禁用药,分别是土霉素、红霉素、环丙沙星和恩诺沙星.
  专家从公布的信息分析,上海抽检多宝鱼后发布的消费预警,其标准高于国家相关标准.
  《农业部无公害食品大菱鲆的要求》没有针对鱼类产品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测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2月正式实施的《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1627-2005),适用于鸡肉、虾、蜂蜜和肠衣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测定.这一标准是为适应国际上发达国家实施的技术标准制定的,目前有的发达国家也达不到这一标准.上海检测并予以通报的大菱鲆中的硝基呋喃类药物含量,参照的可能就是该标准.”
  也就是说,上海制定的检测标准是依据进出口法规.
  更叫养殖户疑惑的是,据《新闻午报》2006年11月23日报道,上海针对抽检多宝鱼采用进出口标准,却没有“对本市的22万亩水产养殖场进行过硝基呋喃类药物检查”.
  滕家麟告诉记者,“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行的标准没有对社会公布,明显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大菱鲆的市场准入标准高于其他水产品, 是对整个大菱鲆产业的歧视性行为,这是养殖户们不能容忍的.”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多宝鱼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将符合农业部养殖规范要求的商品鱼销售到市场中去,滕家麟目前已经与青岛市大菱鲆养殖协会、莱州市大菱鲆养殖协会、大菱鲆养殖界和法律界的有关人士开会研究,决定对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他近日已经以个人名义给中央领导人写信,呼吁国家统一标准早日出台,全部开放符合标准的多宝鱼销售市场.
  “多宝鱼事件”思考一
  多宝鱼养殖能否品牌化?
  多宝鱼养殖户们状告上海药监局的结果如何,目前难以预测.但不论如何,巨大的经济损失是难以弥补的,人们对多宝鱼的消费信任,在短期内也是难以恢复的.
  有关专家指出,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同时,对多宝鱼养殖行业来说,应该对这一事件进行冷静客观的思考.
  自1992年,我国成功从英国引进仅200尾多宝鱼鱼苗,经过10多年的繁育,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数十万养殖户、产量达5万多吨、产值达40多亿元的庞大产业.将多宝鱼引入我国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雷霁霖说,利益的驱动使养殖规模过度膨胀,然而养殖方式陈旧、种质退化现象未得到妥善解决.
  一条鱼牵扯了消费与养殖两头,烟台天源水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志认为,“一块臭肉坏了一锅汤”,从长远来看,多宝鱼风波未必是坏事,养殖企业实现了优胜劣汰,市场得到了净化,更有利于多宝鱼产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多宝鱼市场回暖后,我市天源水产、东方海洋等养殖企业运往京沪市场的多宝鱼开始畅销,这些鱼的尾巴上都系着一个标签,标明了鱼的产地、品牌、免费电话查询、身份码和防伪码.此外,所有上市的鱼还能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改变了以往销售商随意与养殖场联系,混销鱼的方式.目前进入上海市场的山东多宝鱼已实施品牌化,每条鱼都能追溯到出自哪个养殖场,甚至精确到哪个鱼池,让消费者能吃个明白.
  有关专家认为,这种方式实现了进货渠道、质量以及管理的对接,将使所有的商品鱼都可以追溯,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确定是谁的责任.而在此之前,上海市场上还没有任何鱼是以这种方式进入,多宝鱼实际上成为了上海水产市场上第一条通过市场准入制度的鱼,为规范其他水产品销售开创了先例.
  “多宝鱼事件”思考二
  该如何应对突发危机?
  尽管多宝鱼市场逐渐回暖,但要消除公众内心对“多宝鱼”的恐慌,恐怕仍是个漫长的过程.
  令人欣慰的是,记者采访期间,我市渔业部门和养殖大户已频频同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方面沟通,把检测合格的多宝鱼送到市场,希望通过建立点对点的有效对接挂钩制度,打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水产品品牌,重建市民对多宝鱼的消费信心,但“多宝鱼事件”却给我们留下了极大的警示———
  当危机发生时,我们该如何应对这些危机?
  采访中,记者获知,上海“多宝鱼事件”发生后,我市采取了多种措施强化水产养殖监管:如推进苗种许可制度,实行苗种检验检疫;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禁止出场;建立水产养殖标准化体系;指导养殖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制度等.这些措施尽管得力,但反映还是不够迅速,一些方面还是不够完善.
  在这次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只是相关部门在单方面作出努力,而没有见到其它部门的有力配合,更没有见到“危机专家”的身影.另外,在拯救多宝鱼的过程中,不少县市还是各自为政,举办推介活动多囿于本地,有的多宝鱼大市没有把营销主要精力投向危机发生地的上海、广州、北京等主要消费市场,而是在当地举行多宝鱼厨艺大赛和市场营销会等活动.投入巨大人力物力的营销活动的效果可想而知.
  两个多月来,面对巨大销售压力,一些县市区有关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被一条小小的多宝鱼完全打乱了.细细回想,这样的危机并非初次发生在我们身边,犹在眼前的“龙口粉丝”事件,差点将我们培育百年的一个品牌毁掉!而处理这一事件,耗费了多少人的精力?造成了我市粉丝产业多大的损失?
  其实,突然而至的危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如何应对危机或应对失当.就像此次“多宝鱼”事件,假如上海方面对外公布检测结果时,我们能及时组成危机应对小组,聘请危机管理专家参与,动员起危机事发地媒体的力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做出回应,查封被检“不合格”产品,对外澄清事实,告知公众详尽产地和相关批次,提醒消费者慎食本批次产品等,就像媒体曾经报道过的处理不合格奶粉一样,一个品牌、一个批次的产品出现问题,就处理这个品牌或这个批次,而决不会“城门失火,殃及鱼池”,这样我们就能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可惜的是,人们几乎没有在媒体上见到这些应对举措,使这一事件由上海迅速蔓延到广州和北京.
  有专家指出,一些产业建立起来很难,摧毁起来却是易如反掌.特别是在人们的安全意识日益增强,媒体传播影响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一起小小的事件,经过媒体传播,就可能对一个企业甚至一个行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毁灭.此前发生在我市的“龙口粉丝”事件,外地的金华火腿事件,涪陵榨菜事件,莫不是由媒体报道引发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都对这些行业造成巨大损失.如果我们能从这些事件、尤其是从多宝鱼事件中吸取教训,增强危机意识,建立应对及时的危机管理机制和危机应对程序,快速反应,把危机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那么则是我们从多宝鱼事件中得到的最大收获.
 
 
展开全文阅读
剩余: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