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水泥厂要新建烟气脱硝系统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么?

问题描述:

现有的水泥厂要新建烟气脱硝系统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么?
已经竣工投产并经过验收的水泥厂,要新建烟气脱硝系统,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工艺,即将氨水在一定的条件下与烟气混合,在不使用催化剂的情况下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还原成为无毒的氮气和水,氨水浓度通常在25%左右,请问这样的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如何界定?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11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要新建烟气脱硝系统,根据个人理解,期间没有产生、存储危险化学品,也没有伴生危险化学品,此项目理应不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只是使用25%左右的氨水,就该是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再问: 那么,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中的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我理解新建烟气脱硝系统的项目应该是不需要编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吧?那么这样的项目在安全上应该是编制什么样的专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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