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八旬的李老太死后留下了一套房屋.李老太的3个女儿认为自己尽心尽力赡养老人,应分得遗产;哥哥是儿子,虽未尽到赡养义务,

问题描述:

年过八旬的李老太死后留下了一套房屋.李老太的3个女儿认为自己尽心尽力赡养老人,应分得遗产;哥哥是儿子,虽未尽到赡养义务,但也有权继承,所以这套房屋应该由四兄妹均分.但哥哥认为女儿出嫁后,就是外人,无权分得遗产.请你辨析以上观点.
1个回答 分类:政治 2014-10-06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1)3个女儿说法欠妥当.李老太的儿子和3个女儿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李老太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哥哥有赡养能力却并未尽到赡养义务,可以不分或少分.
(2)哥哥的说法不正确.女儿也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跟出嫁与否没关系,3个女儿有权分李老太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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