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从秦朝设立丞相到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再到明朝废除丞相;从西汉初的郡国并行制到北宋削减地方节度使的权利.

问题描述:

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
从秦朝设立丞相到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再到明朝废除丞相;从西汉初的郡国并行制到北宋削减地方节度使的权利.是根据这些现象分析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对此你有何看法,试作简要评价.
1个回答 分类:历史 2014-10-31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政治制度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及其与之相关的政治领域的各项制度,它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之服务.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经历了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对中国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纵向知识梳理
  一、皇帝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兼并六国.秦王嬴政自称始皇帝,并规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凡行政、军事、经济等一切大权均由皇帝总揽.从此,皇帝成为我国封建时代历代王朝最高统治者的专称.
  从秦始皇起,皇帝的特权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明代,皇帝废除宰相制度直接统管政府,并建立庞大的宦官机构和厂卫制度,实行专制特务统治,皇帝制度走向极端.明末清初,我国著名的思想家黄宗羲针对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他认为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在19世纪末的维新变法运动中,资产阶级维新派主张以君民共主的君主立宪政体代替君主专制政体.资产阶级革命派则主张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实行民主共和制度.1912年,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中华民国的建立,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寿终正寝.
  二、中央官制
  秦朝统一全国后,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度.三公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三公以下设九卿,分掌朝廷和国家各项行政事务.
  三省六部制由隋文帝首创,唐太宗时进一步明确了三省的职权.三省为中央政府最高机构.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三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具体负责各项行政事务.
  宋太祖将宰相的职权一分为三,总揽中央行政权力.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管理军事,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使管理财政收入等,分割宰相的财政权.
  元世祖设立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健全了中央统治机构.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为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另外,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理西藏地区.
  明太祖裁撤中书省,废除了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皇帝直接管理国家政事,并下令以后不许再设丞相这一职务.从制度上集君权与相权于一身,保证了皇帝的专制独断.三省制度结束后,设立殿阁大学士参与决策,逐步形成内阁制度.
  清初,中央机构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但保留着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凡军国大事都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皇权受到限制.雍正时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后加以传达执行,地方军政首脑直接听从皇帝指挥,君主专制制度走向顶峰.
  1861年,清朝设立总理衙门,它是主管外交、通商及其他洋务事宜的中央机构,地位高于六部,它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常设的外交机构.1901年按《辛丑条约》规定,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三、军事制度
  隋朝沿袭南北朝的府兵制;并加以改革.隋文帝时把军人户籍编人州县,同样分到田地,不再实行军民异籍,使府兵制与均田制结合,“寓兵于农”“兵农合一”.
  唐太宗时,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增加了军府的数量.武则天时,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农民得不到土地,府兵制难以维持,加上军队中士兵的逃亡和府兵社会地位的下降,到唐玄宗时,府兵制度崩攒.唐玄宗为增强军事力量,实行募兵制.由国家招募丁男当兵,供给衣食,免征赋役.天宝年间,地方节度使自行募兵,形成军阀割据势力.
  北宋有禁军与地方军之分.禁军是国家的正规军,各地方军的精壮之士都选人禁军.禁军的半数拱卫京师,另一半驻守各地,以达到“强干弱枝”“内外相制”的目的.所有禁军要定期换防,而统兵的将领并不随军调动,以防止武将专权.为集中军权,将禁军的统领权一分为三,都直接对皇帝负责.又设立枢密院,有调兵之权但不直接指挥军队;而统领军队的将帅无调兵之权,使其互相牵制.
  明太祖仿照宋朝的枢密院制度,将大都督府改为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和兵部相互制约.遇有战事,兵部奉旨调兵,由皇帝临时任命将领、总兵统帅军队作战.
  四、选官制度
  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其中,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 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后期门第望族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世家地主因此而发展起来.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
  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为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八股取士制度,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
  20世纪初,由于国内形势的剧变,封建科举制度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190 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五、法律制度
  战国时期,法家代表韩非子提出了“以法为本”和“法不阿贵”的治国思想.这对打击奴隶主贵族特权是有积极意义的.
  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治国依据,实行法治.秦始皇参照六国法令,制定并颁行察律.秦律对后世封建律令的制定很有影响.《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古老、最成熟、最完备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律文化的优秀代表.朋太祖时制定了(大明律》,增加了经济立法,主张按其罪行轻重量刑.
  六、地方行政制度
  西周开始实施分封制.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民,分别授予王室、功臣和先代贵族,建立诸侯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分封制瓦解.
  战国时期,商鞅“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全国后,郡县制在地方普遍推广,分封制被废除,奠定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基础;西汉初年的地方统治体制是“郡国并行制”,通过汉武帝的“推恩令”“附益之法”,“郡国并行”之制名存实亡,地方行政制度复归为郡县制;东汉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转变成州、郡、县三级制.
  金建立后,为加强统治力量,阿骨打推行猛安谋克制.猛安谋克制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平时生产,战时出征,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它对金的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辽统治者实行蕃汉分治制度,在中央设置南面官和北面官.南面官由汉人和契丹人担任,沿用唐以来的官制,统治汉人和渤海人,权利不及北面官大;北面官均由契丹人担任,统治契丹人和其他少数民族.蕃汉分治制度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由中央委派官员管瑚,后来发展成为地方行政区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今天省区的规模,行省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设宣政院管辖藏族地区事务,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领土的一部分;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与琉球(今台湾).
  明朝实行僧官制度,对西藏各教派首领酌情封赐,各级僧官也由朝廷任免,法王实际上是最高的僧官.
  清朝确立了对西藏宗教领袖达赖和班掸的册封制度及其继承人灵童“转世”的金瓶掣签制度,同时确立了驻藏大臣制度,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明清时期,我国对西南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政策.中央政府在西南地区设立宣慰司、土知府等各级政府机关,任用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土司长官,允许其世袭.土司首领必须忠于朝廷,按时向朝廷交纳贡赋.明初西南地区的两个宣慰司叛乱,明朝派兵平定后,开始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后设贵州布政使司,贵州成为省一级行政单位;清朝在平定“三藩之乱”后,大规模地实施改土归流政策,土司制度随之逐渐消亡.
  易混概念辨析
  ●分封制与郡县制
  都属于统治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在周朝以分封制为主,从秦朝统一全国起,以郡县制为主,也有分封制存在.在西汉和西晋两种制度并存,明朝也实行过分封制,但与先秦的分封制不完全相同.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地方与中央的制约关系及其地方权力的大小.
  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都是由君主任命,可以随时撤换或调动,郡、县两级政府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郡、县两级的官员按能力选任,破了贵族制下的血缘联系.对居民管理主要按地域划分,进一步清除了氏族制残余.
  ●府兵制与募兵制
  都是重要的兵制.从南北朝到唐朝后期,我国主要实行府兵制;唐玄宗起募兵制是我国的主要兵制.
  两者的主要区别:一是士兵职业的性质.府兵制下的士兵是与农业紧密结合,“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府兵平时在家乡从事农业生产,农闲受军事训练,轮番宿卫京师,战时应征作战并自备武器、粮食等,军费由农民负担.战事结束,解甲归田.募兵制下的士兵应国家招募当兵,当兵是他们的一种职业,完全脱离农业生产.他们由国家供给衣食,免征赋役.二是兵将关系.府兵制的兵将平时不在一起,不易形成将帅拥兵自重的局面.募兵制下,将领长期统帅一支军队,兵将之间有了隶属关系,导致军阀的形成.安史之乱、藩镇割据与此极有关系.
  ●猛安谋克制与八旗制度
  都是女真人兵农合一韵社会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各户壮丁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出征,都对各自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猛安谋克制由金朝皇帝阿骨打所创立.猛安谋克原是女真族的氏族部落组织.八旗制度由明朝后期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所创.八旗是清代军事力量的核心.
  ●君主专制(或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制度
  君主专制是指决策的方式,中央集权是指一种政治体制,两者的结合构成了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君主专制强调君主个人权力至高无上,国家大事由其人独断.中央集权是指全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权力集中于中央,地方受命于中央,地方长官只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强调中央对地方的统治.
  阶段性特征扫描
  从周朝起,我国就重视国家的制度建设.这一时期,我国确立了包括宗法制、分封制、井田制、官制在内的“周礼”体系.战国的变法运动,破坏了贵族等级社会,确定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君主集权制、官僚制、郡县制等纷纷出现,对此后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朝确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政体,郡县制在全国范围推广.西汉王朝继承了秦朝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同时通过刺史制度的设立,加强了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两大鼎盛时期之间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许多制度,表现出承先启后的过渡性.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继秦汉以后又一次大的发展时期,其确立的基本框架,一直影响到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提高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地方机构的改革,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科举制的建立,扩大了地主阶级政权的基础.
  北宋吸取了唐末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以集中军权和地尤权力为突破口,进行全面的制度建设.元朝对地方和边疆的有效统治,奠定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疆域.
  明朝继承并革新了宋元的统治方式.朱元璋进行了大规模的立法创制,中国自秦汉以来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强化.清朝建立以后,以皇权的强化为前提,在制度上解决了困扰历代王朝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一些问题.
  规律性知识拓展
  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产生根源、发展趋势及其作用
  发展趋势:一是不断改革中央行政结构,不断地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二是不断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在元明清三朝,再没有出现过国家大分裂.三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产生根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产生的历史根源,理论上来源于法家思想,实践上是封建国家巩固统一的需要,也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分散的自然经济,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统一,以保证小农经济生产的发展;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镇压人民的反抗.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生产力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作为上层建筑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也就得到了巩固.
  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 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③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极影响:①君主专制易形成暴政统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箝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概括地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在中国迈向近代社会进程中的历史危害尤为严重.评价这一历史现象时,应该将其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辩证地分析和探讨,不能一概而论,从而对君主专制制度作出科学地全面地认识和评价.
  二、科举制度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产生的社会原因:科举制度的开创,是社会经济发展、阶级关系变化的产物.南北朝时期的土族制度,只是按照门第高低分配权力,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出身低微的地主的要求.同时封建经济有所发展,尤其是均田制实行后,中小地主势力增长,非常渴望进入统治阶层.隋唐时期,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为革新政治、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实行了科举制.农家子弟生活贫困,能读书应试者可谓凤毛麟角,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绝大多数是庶族地主.因此,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选官制度.
  积极意义:科举制度的创立和实施,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使封建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通过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矛盾,扩大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
  消极影响:明清时实行八股取士,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压抑了科技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其弊端的出现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极端强化的产物,并非考试制度本身.
  三、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与作用
  在郡县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一直强化对地方的领导、监督和制约,而地方则要求有充分的独立自主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历代统治者总是采取调整地方结构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集权统治,这种情况到封建社会后期更加明显.地方行政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这种情况在宋、明两代尤为突出.
  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度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它们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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