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 内陆开放城市有哪些

问题描述:

中央批准 内陆开放城市有哪些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2-14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综述
  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形成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步骤.
  创办经济特区
  第一步是创办经济特区.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侨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胞众多,资源丰富,便于吸引外资等有利条件,决定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时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1980年5月,中央确定在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厦门市各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1983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决定对海南岛也实行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1988年4月的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建立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两项决定,海南岛成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创办经济特区迈出了我国对外开放的第一步.邓小平评价经济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
  开放沿海港口城市
  第二步是开放沿海港口城市.1984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全部开放中国沿海港口城市,从北到南包括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共14个大中港口城市.1990年4月,在邓小平提议下,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开发开放浦东的重大决策,要把浦东建设成为世纪现代化上海的象征”,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贸易、经济中心.沿海开放城市是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的结合部,是对外开展经济贸易活动和对内进行经济协作两个辐射扇面的交点,它直接影响全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
  建立沿海经济开放区
  第三步是建立沿海经济开放区.198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区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并指出这是我国实施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布局.1988年初,中央又决定将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全部对外开放,同已经开放的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等连成一片,形成环渤海开放区.中央还提出在这些经济开放区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结构.
  开放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
  第四步是开放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逐步由沿海向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延伸.1992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放长江沿岸的芜湖、九江、岳阳、武汉和重庆5个城市.沿江开放对于带动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于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起了巨大推动作用.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又批准了合肥、南昌、长沙、成都、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贵阳、昆明、南宁、哈尔滨、长春、呼和浩特共17个省会为内陆开放城市.同时,我国还逐步开放内陆边境的沿边城市,从东北、西北到西南地区,有黑河、绥芬河、珲春、满洲里、二连浩特、伊宁、博乐、塔城、普兰、樟木、瑞丽、畹町、河口、凭祥、东兴等.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的开放,是我国的对外开放迈出的第四步.   到1993年,经过多年的对外开放的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政策,我国的对外开放由南到北、由东到西层层推进,基本上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沿江和内陆开放城市——沿边开放城市”这样一个宽领域、多层次、有重点、点线面结合的全方面对外开放新格局.至此,我国的对外开放城市已遍布全国所有省区,我国真正进入了改革开放新时代.
 
 
展开全文阅读
剩余: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