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文言文中“之”“而”“以”的用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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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文言文中“之”“而”“以”的用法整理?
篇目为《曹刿论战》《小石潭记》《出师表》《桃花源记》《捕蛇者说》 只要这五篇不要多
1个回答 分类:语文 2014-12-01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1.之
“之”作为虚词,一般是做代词或主次,另外“之”在文言文中有时也作动词.
(1)代词.可做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
(2)助词,可作结构助词,音节助词等.
做音节助词时,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
做结构助词是,作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案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3)动词,可译为“到”“往”.
2.而
“而”是古代汉语里使用很频繁的一个虚词,常用作连词,有时也做代词、助词.
(1)“而”作为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局,可表示并列关系、承接关系、递进关系、转折关系、修饰关系等.
表并列关系时,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表承接关系时,在意思上往往是一种顺接,前后语义相承,但不是并列的,也没有转折的意思,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表递进关系时,可译为“而且”“并且”或不译.
表转折关系时,可译为“但是”“可是”“却”.
表修饰关系是,可译为“地”“着”或不译.
(2)作用代词.一般用作第二人称,可译为“作”作定语时,译为“你的”.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锯末,表示限制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3.以
(1)作介词,
表示动作、行为的产生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
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条件及其他,可视情况为“把”“拿”“用”“凭借”“按照”“依靠”等.
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相当于“于”“在”.
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无以(亡以)”是一个凝固结构,“椅子后面不带宾语.“无以”是“没有什么可以拿来”的意思.
(2)“以”做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见上)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于“因此”,引出实力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4)“以”还可以做动词用,可译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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