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怎样演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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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怎样演变的?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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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1.井田制: 【发展过程】形成于商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 【内容和实质】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作用】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 【瓦解】随着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开垦成为私田,奴隶主破坏井田制,井田制开始瓦解. 2.屯田制: 【形成与发展】汉末饥荒之际,曹操总结汉朝西域屯田经验,在许下屯田,后大范围推广. 【方法】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屯田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 【性质与作用】屯田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后来蜀、吴两国也在边境、军镇和其他一些水土条件适宜的地方,实行过不同规模的屯田. 3.均田制: 【形成与发展】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 【目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奴婢和耕牛也相应受田.②土地不得买卖.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传给后代.③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土地制度.它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性质与作用】①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度.②确认了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③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恢复经济和民族融合. 【瓦解】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的均田制,限制了土地的买卖和无限占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 4.更名田: 【概念】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更种人所有,叫作“更名田”. 【作用】一定程度满足农民土地要求,对清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重点提示】 (1)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其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主要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 (2)关于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形式:曾出现过屯田制、均田制等具体形式.屯田制在西汉、曹魏、金朝、元朝、明清初年都曾实行过.均田制始于北魏,流行隋唐.这两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都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发展. ——来源:人教网, http://bbs.pep.com.cn/thread-64952-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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