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善意取得制度丁某是善意取得贾某的物品,后来贾某像丁某主张其权利要求丁某返还,但丁某拒绝,甲可以一次进行抗辩拿回物品吗

问题描述:

关于善意取得制度
丁某是善意取得贾某的物品,后来贾某像丁某主张其权利要求丁某返还,但丁某拒绝,甲可以一次进行抗辩拿回物品吗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23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可以
 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广泛的商品交换中,从事交换的当事人往往并不知 财产
道对方是否有权处分财产,也很难对市场出售的商品逐一调查.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后,根据转让人的无权处分行为而使交易无效,并让受让人返还财产,则不仅要推翻已经形成的财产关系,而且使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活动时,随时担心买到的商品有可能要退还,这样就会造成当事人在交易时的不安全感,也不利于商品交换秩序的稳定.
编辑本段具备条件
  善意取得应该符合的条件:  一:出让人无权处分;   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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