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私法中,合同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问题描述:

在国际私法中,合同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18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打伤别人,侵犯他人的健康权,你必须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这种债就是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多是法定之债.
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或约定产出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负有相对的债,一方是交付标的物之债,另一方是支付价款之债.又如:在单务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单方负有交付赠与物的合同之债.
合同之债多是约定之债
但是,同一个事件可能即使侵权之债也是合同之债.比如对方卖给你的东西不合格,导致你受到伤害.
那么这一个行为,既是侵权,也是违约.
这里发生竞合.
既可以根据违约来起诉,也可以根据侵权来起诉.但是不可即侵权起诉,也违约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侵权起诉,一般在侵权发生地法院管辖,违约起诉一般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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