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话题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正反方观点 要内容多点的 充实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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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话题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正反方观点 要内容多点的 充实点的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19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给你这个辩词 你看看 自己修改下 这是对方的
第一,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有些人,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注意: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而不是羞于表达,羞于表达的人很可能不会走上电视征婚的道路);而电视征婚,给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她/他可以看看其他人是怎么表达自己的,进而照葫芦画瓢,或者根据对面异性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进而完成一个表达.而且,就算电视征婚节目中的参与者并没有令其心仪或对其心仪的,还有广大观众这一个平台,说不定某位正在观看电视节目的异性就很欣赏她/他呢.
第二,商业角度.对此,我个人不太赞同“商业”这个定位,因为“商业”往小了说贴近“个人”,往大了说贴近“社会”,不太容易给它找到一个合适、准确的定位,并且容易在场上出现混乱.对此,我想能不能改成“电视台”或“节目制作方”等等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通过这类栏目的创新,提高收视率,打开影响力,获得更多的商业赞助机会,这不是很好吗?
第三,社会角度,电视征婚为大家广泛传播了当代人们的思想,至少是一部分人的思想,使得我们不再闭门造车,对自己或对异性的要求可以跟进时代.例如,如果一位单身女士,仍然以为能够把饭菜做得很好、把家收拾得很好就是一种弥足珍贵的资本,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很多男士并不十分在意这一点、很多女士也并不擅长这一点,那么或许她就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同样,如果一位单身男士觉得只要老实、本分、顾家就是全部,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社会对男士的要求还需要有浪漫情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及经济基础,那么或许他也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而这些则是一个社会信息的传递,电视征婚栏目向广大大众传达了当前人们思想的一个潮流,让人们可以对于正确的部分予以认识、接受,对未必正确的部分进行争议和讨论,至少开阔了大家的思维和眼界.
第四,政策方面,我国政策从来就不禁止征婚,也不禁止电视征婚,而是禁止一切违法行为,例如在征婚栏目中出现少儿不宜的话题或是对参与者个人隐私的无休止追问.其实,这些不是不可以问,而是应该在电视征婚栏目提供了两人认识的平台之后,两个人以后私下里相互讨论.说到这里,顺便说一下:当前的电视征婚栏目可能存在弊端和争议,但这并不说明电视征婚本身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而是说明我们应该选用更好的方式予以改进.
第五,道德方面,同第四点,只要我们予以足够的方向引导,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对方男士主张把父母接过来一起生活,而前来参加节目的女士觉得不乐意与老婆婆一起生活,那么没问题,大家心里有数就好了,默默地把对方给排除在考虑范围之外,没必要大张旗鼓地张嘴说出来.这样,对社会道德的影响将会予以减少.
第六,舆论方面,舆论方面表现的是争议,即当前电视征婚栏目存在着一些争议.这并不能说明“弊大于利”.反之,如果我们多听一听舆论中的争议,将电视征婚栏目进一步完善,去粗取精,不是可以让其更加“利大于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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