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前期的政治经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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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期的政治经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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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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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初内阁的设置
清朝入关前,于1629年(明崇祯二年,后金天聪三年)设立文馆(满语称笔帖赫包,汉译书房),以“翻译汉字书籍”,“记注本朝得失”(王先谦:《东华录》天聪三年四月),属于文化学术机构的性质.1636年(天聪十年)十月,皇太极即皇帝位.登基之前一个月,他下谕在文馆的基础上扩建为内三院,作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中枢辅佐机构.内三院即:内国史院,负责撰拟诏令、编撰文书等;内秘书院,负责掌管和起草对外文书与敕谕等;内弘文院,负责讲经注史,颁布制度等.入关之后,1658年(顺治十五年)又仿照明朝制度,将内三院改为内阁,由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等组成,负责起草、传达诏令,进呈题疏,代批拟旨等.清朝的内阁名义上居中央辅政机构之首,但没有明朝中后期内阁那样的实权,因为在雍正之前军国重务实操于议政王大臣会议之手,雍正之后又转归军机处掌握.内阁的最高长官大学士,虽然品极位崇,实际上只是皇帝的私人秘书,为皇帝缮写文书和谕旨而已.
2军机处的设置
为了加强君主专制,康熙帝在1677年(康熙十六年)在宫内设置南书房,又名南斋,抽调自己亲信的翰林官入房办事,替他起草重要的上谕或传达谕旨.这个机要班子的设立,实际上削弱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的权限,许多重大政务不再交付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许多重要的谕旨也不再交付内阁草拟了.雍正帝时,为了筹备镇压西北准噶尔贵族的叛乱,又于1726年(雍正四年)在户部内设立军机房,在宫内的隆宗门内办公,1729年(雍正七年)正式改为军机处.军机处由皇帝选派亲信的满汉大臣共同组成,开始只是一个暂设的军事行政机构,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常设核心机构,“军国大计,罔不总揽”(《清史稿·军机大臣年表》).不过,军机处的裁决权完全出于皇帝,军机大臣“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赵翼:《檐曝杂记》卷1).军机处设立后,议政王大臣会议徒具虚名,至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被乾隆帝明令撤销.内阁也形同虚设.
3清朝大兴文字狱
清朝大兴文字狱,这不是偶然的.首先,这是因为君主专制的统治在清代进一步加强,清廷为了树立其专制统治的淫威,不许人们有丝毫的不满和反抗,稍涉嫌疑,即刀斧随之,严加镇压.其次,是由于民族矛盾的存在.清廷虽然竭力标榜“满汉一体”,实际上为了保护满洲贵族的特权,却是处处贯彻“首崇满洲”的原则,对广大汉族实行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政策.为防范汉族人民的不满和反抗,就特别注意加强思想统治,甚至不惜采取血腥的镇压手段,压制反清思想,兴起了100多次文字狱.
清初,方孝标所著的《滇黔纪闻》记载了明末清初的抗清斗争.后来戴名世著《南山集》时,收录了方孝标所记的事情.康熙帝知道后,将戴名世定为大逆之罪,将他杀掉,并砍碎肢体.戴名世的家族凡成年的都被处死,并暴尸街头;未成年的发配边地.当时,方孝标已死,方孝标被掘棺戮尸.方孝标的子孙及为方孝标戴孝服的亲属也都判死刑,为戴名世的《南山集》刊行、作序、藏版的人全部被判绞刑.后来,康熙帝看到被处死刑的太多了,于是将判绞刑的改为戍边,将方孝标的族属发配黑龙江.《南山集》狱受牵连的达数百人.清朝大兴文字狱,实行文化专制主义统治,使得许多知识分子只能埋头考订古书,不敢过问政治,束缚了他们的思想.
4康熙帝奖励垦荒屯田
康熙帝即位以后,全国仍然存在大量荒地,如四川地区,直到1671年(康熙十年)还是“有可耕之田,而无耕田之民”(王先谦:《东华录》康熙朝卷11).他积极奖励垦荒屯田,并采取了许多措施.一、实行“更名田”.明朝藩王占领的大批庄田,在明末农民战争中有一部分被佃农收回占耕,另一部分已经抛荒,在清初被农民重新开垦耕种,还有一部分处在荒芜之中.1669年(康熙八年)下令“将前明废藩田产给予原种之人,改为民产,号为更名地,永为世业”(《清通典·田制》).二、承认农民对开垦荒地的所有权.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河南的《垦荒事宜》规定:“凡地土有数年无人耕种完粮者,即系抛荒,以后如已经荒熟,不许原主复问”,并“给予印信,永准为业”(《清文献通考》卷1).三、放宽开垦荒地的起科年限.从1671年起到1684年,将各地所垦荒地的起科年限由原定的3年改为4年或6年、10年.1679年后浙江沿海地区虽恢复3年起科,1684年其他一些地区也恢复6年起科,但山西等地仍保持10年起科的事例.四、为垦荒屯田者提供一定的生产资料.规定:“流移者给以官庄,匮乏者贷以官牛,陂塘沟洫,修以官帑”(《清圣祖实录》卷25).五、以劝垦多寡考课官吏.规定:地方官“有田功者升,无田功者黜”(《清文献通考》卷2)
5南京\广州等到地的丝织业后来居上
丝织业在明代以苏州最为著名,明清之际遭到破坏,康熙时得到恢复,到雍乾时已有发展.当时,“苏州东城比户习织,专其业者,不啻万家”(乾隆《长洲县志》卷16).南京的丝织业发展更快,超过苏州而跃居全国之冠.南京的丝织业集中在聚宝门内,居民“业此者不下数千家”,而剪绒的机户,则聚居于孝陵卫一带(甘熙:《白下琐言》卷8).全城拥有织机3万多张,其中缎机通常由132个部件组成,所牵引的经线一般达9,000根,有的多达17,000根.所产“江绸”、“贡缎”驰誉全国,时人称:“江绸贡缎之名甲天下”(同上).广州的丝织业发展也很迅速,到乾隆时已有织工数万人,所产纱绸之精良已远胜于南京及苏州,博得了“广纱甲天下”的盛誉(乾隆《广州府志》卷48).
6景德镇制瓷业的规模比过去扩大
景德镇的制瓷业在明末清初曾遭到严重破坏,后来逐步恢复,到雍乾时期该镇已“广袤数十里,业陶数千户”(道光《浮染县志》卷8),重新恢复全国制瓷业中心的地位.景德镇的制瓷业有官窑和民窑两种经营形式.官窑于康熙十九年(1680年)重建,有“窑五十八座,除缸窑三十余座烧鱼缸外,内有青窑,系烧小器;有色窑,造颜色”(康熙《江西志》卷27).据乾隆五年督造官唐英的报告,“岁靡帑项几及万金,而所得之大小瓷器,则岁亦不下数十万件”(道光《浮梁县志》卷首,唐英旧序).其中所产的带粉五彩(红、黄、蓝、绿、紫)瓷器称为“粉彩”(又称“软彩”)最为驰名,尤“以雍正朝为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鲜妍夺目,工致殊常”(道光《浮梁县志》卷8,唐英《陶冶图说》).民窑在雍乾年间有二三百区,“终岁烟火相望,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余万”(同上).民窑有三种窑户,自烧自造的叫“囵窑户”,除自烧自造外还代烧官窑或其他户的瓷坯的叫“搭窑户”,专为他户代烧瓷坯的叫“烧窑户”.所产瓷器种类繁多,除官搭民烧的外,其他产品均作为商品投入市场,运销全国甚至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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