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责任内阁制是这样形成的?它和英国国王,议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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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责任内阁制是这样形成的?它和英国国王,议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1个回答 分类:历史 201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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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制
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与总统制相对.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责任内阁制、议会内阁制.
内阁制起源于18世纪初的英国,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时,都必须由首相或有关阁员副署.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如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其阁员必须集体辞职,或由内阁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议会大选.新议会如果仍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则必须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组织新政府.首相(或总理)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宪法赋予首相(或总理)的权力大小也不尽相同.
严格来说,『内阁制』(parliamentalism)应称之为『国会制』或『议会内阁制』.议会内阁制是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而且不同於总统制的制衡(check and balances)理念,议会内阁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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