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明政府的含义及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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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明政府的含义及其性质?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21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政府
government
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政府作为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实施阶级统治的工具,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政府的职能将不断扩大,政府机构也逐步完善;随着国家的消灭,政府也将而消亡.
在现代国家,一般由宪法和法律规定政府的结构、组成和职权.政府是国家机器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的职能是代表统治阶级实行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政府直接指挥国家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暴力机器,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进行政治统治.同时,政府还必须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这是政府进行政治统治的前提和基础.政府的职权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指挥国家机器,维持统治秩序和社会秩序,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管理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等.对外,则发展与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保卫本国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受侵犯,维护国家的独立等.政府的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扩大.
政府一般设公安、司法行政、国防、外交、财政、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科技、文教、体育、卫生、环境保护等职能机构,分别管理国家各方面的行政事务.
亚里士多德根据统治者人数的多少把政府分为3类:个人统治的君主政府、少数人统治的贵族政府、多数人统治的共和政府.根据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可分为内阁制政府、总统制政府、半总统制政府、委员会制政府等.其中,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是资本主义国家最主要的2种政府类型.马克思主义根据国家的性质把政府分为奴隶制国家政府、封建制国家政府、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和社会主义国家政府4种.
按管辖范围单一制国家的政府可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联邦制国家则有联邦政府、邦(州)政府.单一制国家的中央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统一领导国家事务.地方政府则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区域内的公共事务.有的国家,由中央政府任免地方政府首长.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代表国家,它依据联邦宪法行使国家外交、国防、财政等主要权力.邦(州)政府则根据联邦宪法和本邦(州)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联邦政府负责.
我国一般把政府界定为执行国家权力,进行政治统治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关.广义的政府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狭义的政府是指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一般我们使用狭义的政府概念.
政府是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的总合.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政府.
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的区别
政府职权——指法律赋予政府机关的权力.我国政府的职权是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政府职权通常称为行政权.
政府职责——指政府因拥有法律赋予职权所产生的责任.这体现了权责统一,有权必责
政府的职能——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它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所应发挥的作用.
我们判断政府好坏的最重要标志就是,政府能不能保证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如不能保证就丧失基本合法性.
所谓一般意义的政府,即抽象的意义上所谓的超越国家和阶级、超越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政府.
所谓国家机构的政府,是有阶级社会的政府,它和国家、阶级、政党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政府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是政党争夺的主要对象.
由社会需要产生、凌驾于社会之上并为社会服务的公共权利机构,就是非国家机构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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