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君病指写郑君医治拇指的事是为了说明一个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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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君病指
写郑君医治拇指的事是为了说明一个什么道理
1个回答 分类:语文 2014-09-30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道理:防微杜渐,细微之处更要注意.出自方孝儒《指喻》.全文如下:浦阳郑君仲辨,左手之拇指有疹焉,隆起而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为不足患.既三日,聚而如钱.忧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又三日,拇指大盈握①,近拇之指皆为之痛,肢体心膂②无不病者.惧而谋诸医,医视之,惊曰:“此疾之奇者,虽病在指,其实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伤身.然始发之时,终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③.终日而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药可治也;至于既成,甚将延乎肝膈④,否亦将为一臂之忧.非有以御其内,其势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为之.”君从其言,日服汤剂,而傅⑤以善药,果至二月而后瘳,三月而神色始复.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发于至微,而终为大患;始以为不足治,而终至于不可为.当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顾;及其既成也,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翻译如下:浦阳县有位青年名郑仲辨,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个疹斑,肿起来像米粒一般大,郑君疑惧给别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过了三天,疹粒肿得像铜钱那般大,他更为担忧,又拿给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样笑他.又过了三天,拇指肿得像拳头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头,都被它牵引得疼痛起来,好象割刺一般,四肢心脏及背脊骨没有不受痛的.郑君心中害怕,就去请教医生,医生看了,吃惊地说:「这是奇特难治的病,虽然病在指头上,其实成了影响全身的病了,不赶快治疗,将会丧失生命.可是刚开始发病的时候,一天就可治好,发病三天以后,要超过十天才能治好;现在病已经形成了,不到三个月不能治瘾.一天治得好,用药草才可.用艾草就可以了!过十天要治得好,用药草才可.到成了重病时,甚至会蔓延到肝脏、横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残废.除非能从内部治它,否则病势不会停止,不设法从外面来治疗,病就不容易治好!」郑君听从他的话,每天内服汤药,又外敷有效的良药.果然到两个月后就好了,三个月后精神脸色才复原.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隐而不显的地方,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最初认为不值得处理,可是最后会变成没有办法处理的地步.当初发生,容易处理时,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轻忽它而不加顾虑,等到祸患形成了,花费很长的时间,用尽了脑筋,精疲力竭,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天下事,像这拇指的,可太多了!我们可以说,一般人能知道的事,一般人自然能处理,在情势上看来虽然危急,却不值得过于惧怕;只有那些发生在一般人不会去担忧的事情上,起初是隐藏着而看不到的,一般人以开玩笑的态度处理它、轻忽它.这就是君子们所深深戒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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