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怎样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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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怎样形成的?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08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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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享有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及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而制定并修正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0年,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 这表明法律体系的形成只是实现了立法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并不意味着立法任务的终结.   2011年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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