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法律平等是原则的平等,不等于事实平等”

问题描述:

如何理解“法律平等是原则的平等,不等于事实平等”
烦请举例说明~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10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我来举几个明显的例子吧:宪法规定公民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但事实上是无法平等的,仅仅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同地区的人享受的教育资源是不一样的,不同家庭条件的人享受的教育也有着天壤之别.
接下来的例子是,民法规定公民有意思自治的自由,这是人人平等的,但事实上,具有强势地位的当事人所拥有的自由往往比处在弱势地位的当事人的自由宽旷不少,甚至有的弱势地位的当事人根本就是没有选择的余地.
还有一个例子是:关于选举,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人人平等的,但事实上就是不平等的,甚至法律自己也出来维护这种不平等,那就是选举法关于选举人大代表中限制农村代表人数增加城镇代表人数,选举法明确规定农村代表所代表的人数要4倍于城镇代表,也就是说城镇每200人有1个代表,则农村要达到800人才能有一个代表!此外,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行使还受很多条件的限制,尤其是物资条件方面的限制,这就决定了这一权利在事实上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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