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名词解释:1合同履行抗辩权 2证券 3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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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名词解释:1合同履行抗辩权 2证券 3意思表示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09-24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1)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在符合条件时,将自己的给付暂时保留的权利.即当事人享有的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者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简单说:在法定条件下,当事人一方可以拒绝履行义务且不构成违约.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2)证券: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
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3)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将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力之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即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意思,而是体现为民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
例如在合同法中,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可以认为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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