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请详细说明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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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请详细说明平仄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25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对联基本原则:
  1.字数相等,内容相关
  2.词性相当、结构相称
  3.节奏相应,平仄相谐
  平仄相谐,又称平仄协调,狭义地说,是指对联在音调上的两大要求:平仄相对与平仄交替.广义地说,也包含句脚平仄安排等其他一些平仄问题.平仄相对,指上下联各音步以及各分句句脚之间,要平声对仄声、仄声对平声,即上联是平声,下联就要是仄声,反之亦然.对音步的安排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说,因为,实际上并不一定要求整个音步平仄相对,能在音步位上平仄相对即可.所谓音步位,就是每个音步的末位字,这是决定整个音步性质的重点声.由于汉字的绝大多数音步为二字音步,因此,音步位一般指的就是每句的第二、四、六字.所以便有了“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说.如:
  心驰-有外-实迷-有;身处-空中-不见-空.
  ○○ △△ △○ △ ○△ ○○ △△ ○(○表平声, △表仄声.)
  此联中,第一三五字不一定平仄相对,第二四六字皆平仄相对.不过,并非所有的音步位都在二四六位置上,主要是由于对联行文的句式,除了律诗中的对仗句式外,还有词、曲、赋、骈文乃至散文等句式,以及领字、专有名词等的运用.如:
  建-曼荼罗坛-修法;
  于-阿兰若处-参禅.
  直心-乃-万行-之本;
  贪欲-为-诸苦-之源.
  深心-勤习-真言宗-教义;
  全力-弘扬-大手印-法门.
  以上诸联,其音步位就不一定在二四六位置上.
  平仄交替,它与平仄相对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指上联或下联的句子,其自身的音步(或者说音步位)之间,平仄应交替使用.只有各分句的句脚与前一音步之间,可以不考虑交替问题.如:
  真身已过凡间望;妙法不堪小智听.
  ○ △ ○△ △ ○ △○(音步交替,句脚与前一音步也交替)
  正信起行真有佛;深心入解本无魔.
  △ ○ △△ ○ △ ○○(音步交替,句脚与前一音步不交替)
  平仄协调的要求不是绝对的,有时,为了不以律害意,个别地方出现平仄失对或平仄失替,亦可通融.在运用排比、押韵、引用等特殊修辞手法和运用成语、典故等固定句式之类的情况下,更可以适当放宽平仄方面的格律要求.
  此外,还有六个比较重要的禁忌,即六种应尽量避免的情况.现分别简述如下:
  1.忌同声落脚
  这是就上联或下联各分句句脚之间的关系而言.由多个分句组成的对联,各分句句脚的平仄安排,严格说,可以马蹄韵为规则.所谓马蹄韵,指的是句脚平仄安排如马之走步,后脚踏着前脚印走.其平仄格式为: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但是,作者认为,从对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出发,考虑到对联“联无定句,句无定字”的特点,以及对联句式的复杂性等因素,其句脚平仄安排的格律要求亦可以“忌同声落脚”为规则.准确一点说,此规则有两点要求:(1)、每边二至三个分句者,要求各分句不能全是同声落脚.(2)、每边四个以上分句者,要求各分句不能连续三句(上下联起句及中间分语段时可以例外)或三句以上同声落脚.这种规则理论上简洁明了,运用上灵活多变,既体现了原则性和理论性相结合,又能包容在句脚平仄问题上的几种主要不同意见.以每边五分句长联之上联为例,按“马蹄韵”的规则,只有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中间分语段时)两种正格,另有仄平平仄仄一种变格,共三种格式.按“忌同声落脚”的规则,那么,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中间分语段时)、仄平平仄仄、仄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平仄仄平仄、平仄平平仄、平仄平仄仄等十一种格式皆为合格,且无须分正格与变格.
  2.忌同声收尾
  这是就上联联脚与下联联脚之间的关系而言.准确一点说,此规则也有两点要求:(1)一副对联不管长短如何、分句多少,都要求上联仄声收尾,即上联最后一字应是仄声;下联则要求平声收尾.一般不能上联平声收尾,下联仄声收尾.(2)上下联不能同声收尾,即上下联最后一字不能同是仄声或同是平声.
  3.忌三平尾或三仄尾
  指的是在一个句子的最末三个字,应尽可能避免都是平声或都是仄声.如“缘深因厚坐莲台”,若将“坐”改为“登”,就成了三平尾.又如“依法修行能入道”,若将“能”改为“可”就成了三仄尾.三平尾或三仄尾,在平仄单调上并无二致,为体现理论上的一致性,应将二者都作为禁忌,不能只忌三平尾而不忌三仄尾.
  4.忌孤平或孤仄
  指的是在五言或六言的句子中,应尽可能避免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或只有一个仄声字.如:“万事皆如意”,若改为“万事俱如意”,即是孤平;又如:“菩提当下现成”,若改为“菩提当下圆成”,即是孤仄.在此,作者对孤平问题拟略加论述.作者认为,联律不必完全依从传统诗律,从联律来说,“在五言或六言的句子中,若只有一个平声,就犯孤平”,此定义更加简洁合理.因为:其一,此定义对平仄的要求,总的看是宽松了一些,符合对联格律的发展趋势.其二,依传统诗律,所谓孤平,还要除句脚外,但对联与近体诗有一个较大的不同,就是尾字(句脚)的平仄要求有所不同,且不要求押韵,所以在联中,尾字(句脚)不一定要单独划出.其三,以字面看,孤,就是一个,孤平的字面含义和实际含义若完全一致,有利于理解和操作.传统诗律的孤平是:在五言平起、七言仄起的句式中,除韵脚的平声字外,如果句中只有一个字是平声字,就犯“孤平”.这种定义,实际上,已经把孤平定死在一两个句式上了(具体说,五言“平平仄仄平”变为“仄平仄仄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变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就是孤平).因此,对孤平二字,必须加以附带补充说明,人们才能实际理解和操作.其四,以五言联而言,若只有“仄平仄仄平”是孤平的话,那么,再来看看“仄仄仄平仄”,比较这两种格式,从平仄的死板、单调来看,究竟哪一种更死板、更单调?其五,近体诗,主要是五、七言,因此,在六言联中,传统诗律的孤平概念就不能加以解释,而六言联中,同样可能存在孤平现象.
  另外,孤平或孤仄,在平仄单调上,也没有什么不同.古今诗联作者,不管对于孤平,还是对于孤仄,实际上,都是能避免就避免.因此,将二者同时作为禁忌,不仅体现理论上的一致性,也是源于现实情况的.附带指出,依作者上述定义,孤平或孤仄的现象,实际上只存在于五言和六言句中,因为在七言以上的句子中,如果遵守了平仄交替的基本要求,是不会出现孤平或孤仄的.
  5.忌同位重字和异位重字
  对联中允许出现叠字或重字,这是对联中常用的修辞手法,只是在重叠时要注意上下联保持一致.如“世事纷纷”对“红尘滚滚”,其中,“纷纷”对“滚滚”,就是叠字相对;又如:
  修道是修心,心空即是涅盘岸;
  见因如见果,果苦莫如地狱人.
  其中,“修”对“见”、“是”对“如”、“心”对“果”,就是重字相对.但是,对联中应尽量避免同位重字和异位重字.同位重字,就是同一字出现在上下联同一位置,如“法界”对“世界”、“成道”对“成魔”.但有些虚词(之乎也者而矣哉,等等)的同位重字是允许的,如:
  漏网之鱼,世间时有;
  脱天之鸟,宇内尚无.
  异位重字,就是同一字出现在上下联不同位置.如:
  业流不住勿贪境;
  命运相同莫恨人.
  若将下联的“莫”改为“不”,就与上联的“不”字异位重字.
  同位重字和异位重字是对联之忌.不过,有一种特殊的异位互重格式是允许的,如:
  本无月缺月圆,它随顺你;
  虽有花开花落,你任由它.
  联中的“它”对“你”,就是异位互重.
  6.忌同义相对
  同义相对,又称为合掌.所谓忌同义相对,指上下联相对的语句,其意思应尽量避免雷同.如“旭日”对“朝阳”、“史册”对“汗青”、“神州千古秀”对“赤县万年春”等,就属合掌.当然,出现个别非中心词语(尤其是虚词)的合掌,或者合掌部分在联中比重很小,无伤大雅.一些含义相近的语句相对,也未尝不可.
  综观对联基本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作者认为,由于现代文学的主流是散文体(或者说自由体),其总趋势也是进一步向散文化方向发展.处于时代潮流中的对联,不可能摆脱这种影响.因此,对联的基本格律,虽然不能被人为地废除和否定,也确实有宽松、灵活、变通的必要和客观趋势,特别是在其平仄方面.但不管怎样,语言之声调是一个必然存在的客观现象,因此,对联的平仄要求,尽管可以宽松些,却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人为地加以取消.同时,由于对联的平仄要求,是在继承传统诗律的基础上发展变通而来,对此,楹联界目前的看法还不尽一致,就更有必要进行适当的探讨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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