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行政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张某是县某矿厂的职工,先后几次向县国税务局实名书面举报县某矿厂严重偷税行为.因该矿系涉外企业,县国税局按税务机关查处案件管辖规定,上报市国税局查处.经市国税局查实,作出处理决定:决定该矿补交税款120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所有款项由县国税局征收入库,并留成25%.事后,张某认为自己举报的事实得到查处,遂向县国税局、市国税局申请按规定给付应得的举报奖金,但县国税局、市国税局互相推诿,未予解决.张某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称:两被告不按《税收征税管理法》的规定给付举报奖金,使原告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从而暴露身份,受到被举报单位打击报复,故诉请法院判决令二被告支付奖金10万元,并赔偿工资损失2万元,路费1万元,精神损害20万元及赔礼道歉.
被告县国税局辩称:原告举报偷税情况属实,但该案是市国税局查处的,故不应由我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被告市国税局辩称:原告没有直接向我局举报偷税行为,所以奖励应由县国税局给予.原告提出的其他赔偿要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应支持.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按规定给予奖励.”
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规定:
“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5%以内计发奖金,其中追缴入库税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按2%以内奖励.”
根据以上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分析下列问题(15分):
1、本案的被告是谁?理由是什么?
2、本案应如何判决?理由是什么?
案例一:张某是县某矿厂的职工,先后几次向县国税务局实名书面举报县某矿厂严重偷税行为.因该矿系涉外企业,县国税局按税务机关查处案件管辖规定,上报市国税局查处.经市国税局查实,作出处理决定:决定该矿补交税款120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所有款项由县国税局征收入库,并留成25%.事后,张某认为自己举报的事实得到查处,遂向县国税局、市国税局申请按规定给付应得的举报奖金,但县国税局、市国税局互相推诿,未予解决.张某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称:两被告不按《税收征税管理法》的规定给付举报奖金,使原告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从而暴露身份,受到被举报单位打击报复,故诉请法院判决令二被告支付奖金10万元,并赔偿工资损失2万元,路费1万元,精神损害20万元及赔礼道歉.
被告县国税局辩称:原告举报偷税情况属实,但该案是市国税局查处的,故不应由我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被告市国税局辩称:原告没有直接向我局举报偷税行为,所以奖励应由县国税局给予.原告提出的其他赔偿要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应支持.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按规定给予奖励.”
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规定:
“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5%以内计发奖金,其中追缴入库税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按2%以内奖励.”
根据以上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分析下列问题(15分):
1、本案的被告是谁?理由是什么?
2、本案应如何判决?理由是什么?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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