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国家正式的国家渊源是判例法和制定法,这句话怎么理解

问题描述:

普通法国家正式的国家渊源是判例法和制定法,这句话怎么理解
普通法国家的正式法律渊源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05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你想问的是国家渊源还是国家法律渊源?
恩!明白了!
先了解下法系吧!西方社会存在两大法系,一是大陆法系,一是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法国和德国是该法系的两个典型代表.
普通法法系,又称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法律渊源就是法律的表现形式和来源,(呵呵这以前上课时候老师说的~)来源主要有制定法和判例法.所谓判例、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 的,因此,判例法又称为法官法或普通法.
判例法的基本思想是承认法律本身是不可能完备的,立法者只可 能注重于一部法律的原则性条款,法官在遇到具体案情时,应根据具 体情况和法律条款的实质,作出具体的解释和判定.其基本原则是 “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 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 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 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直到 将来某一天最高法院在另外一个同类案件中作出不同的判决为止.
从法律渊源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对法院审判无约束力;而英美法系具有判例传统,判例法为其正式法律渊源,即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约束力.
所以我觉得可以理解为普通法的国家(比如英美国家)的法律来自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的案件作为的法律和他们法律制定机构(比如我国的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法律!
 
 
展开全文阅读
剩余:2000
上一页:质点位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