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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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31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一、按劳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范围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指社会和集体以人们付出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有其客观必然性:
第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考察社会分配制度,必须以其社会经济制度为依据.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全体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在社会产品占有上拥有平等的权利.这决定了劳动者只能向社会提供劳动,而没有属于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可提供;劳动者从社会获得的只是消费资料;劳动者获得消费资料的唯一依据只能是劳动.因而,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个人收入分配必然采取按劳分配形式.
第二,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根本原因.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决定了可供分配的社会产品数量和满足社会消费的程度,制约着分配方式.社会主义生产力还没有达到高度发达,物质产品尚未极大丰富,还不具备按人们的实际需要分配消费品的物质条件,只能根据人们向社会付出的劳动量进行分配.
第三,旧式社会分工的存在和劳动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还只是或主要是个人谋生的手段,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社会主义时期,由于经济、文化条件的限制,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有限,只能以相对固定的劳动方式从事劳动.因而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等差别尚未消失,不同劳动方式所产生的劳动成果在质与量上不同,劳动者要取得这些劳动成果只能以所付出的劳动为依据.同时,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既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自觉参与生产过程,又作为旧式社会分工的承担者把劳动当作获取消费资料的手段,劳动者得到消费资料的多少与劳动贡献必然存在正相关联系,劳动贡献量自然成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度量标准.
4按劳分配作为占主体地位的分配关系,是社会主义的经济条件、生产方式决定的.坚持按劳分配必须批判两种错误观点:一是将生产与分配割裂开来,脱离经济条件、生产方式孤立地考察分配,并把分配看成社会主义的本质.二是以抽象的“公平分配”、“平等权利”空谈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为此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批判了所谓“公平分配”和“等平权利”,指出未来社会主义制度中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平等权利,但这种平等权利是相对的.它对于否定凭借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剩余劳动的资本主义分配关系而言,体现了人们在产品占有权利上的平等,但还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事实上的不平等.因为这种分配方式默认不同劳动者不同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反映到按劳分配中,就是实际上的不平等关系.即使劳动者获得的劳动报酬相同,也会因为各自赡养家庭人口不同,造成劳动者个人消费实际上的不平等.但是,按劳分配事实上的不平等是指人们生活富裕程度上的差别,与私有制下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不平等,从而导致阶级剥削、阶级压迫的不平等具有本质区别.
二、按劳分配的内容和作用
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是:第一,各尽所能,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以参加劳动作为获得消费品的手段,不劳动者不得食.第二,社会以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唯一尺度,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第三,按劳分配的水平和实现程度只能取决于现实生产力水平,生产力水平越高,可供分配的社会财富越多,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和富裕水平越高.第四,按劳分配的对象只能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必要扣除之后的生活消费品.
按劳分配的实质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关系,是人类历史上分配制度的一场深刻革命,它体现着生产资料公有制中人们平等的经济关系,既是对以往一切剥削制度的否定,又不同于共产主义社会将实现的按需分配.
按劳分配作为一种分配方式反作用于生产方式,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1、按劳分配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必要手段.按劳分配的尺度不仅表明劳动者的劳动贡献与所获得的劳动产品有着密切联系,而且承认劳动能力是一种“天赋” 权利,这会转化为激励劳动者奋发向上的动力机制,使劳动者从个人物质利益出发,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掌握科学技术和专业技能,增强对生产经营环境的适应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劳动者发展.
2、按劳分配是解放、发展生产力的制度保障.按劳分配使劳动者在产品占有上具有平等权利,是劳动者当家作主的体现.劳动者会从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出发,在劳动岗位上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以非“经济人”的身份,各尽所能,努力奉献.从而使劳动者的体力、智力潜能得以充分发挥,生产技术、工艺、方法不断创新,使高效率劳动资料和全新劳动对象层出不穷,资源得以高效利用,环境受到应有保护,促进了社会生产力迅速、持续、健康发展.
3、按劳分配是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条件.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分配关系上的体现,它又以劳动者在产品占有上的平等权利进一步巩固完善公有制.同时,按劳分配的对象是个人消费品,消费品的多少不仅与劳动者的劳动贡献有关,更取决于国家的生产力水平、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因此,按劳分配实现了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完整结合,使劳动者能够自觉处理好三者利益关系,既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
4、按劳分配是实践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途径.按劳分配从根本上否定了不劳而获和凭借劳动以外的因素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基础,实现了劳动平等、报酬平等,从而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必由之路.而且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允许人们拉开富裕程度的时间、空间差距,既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又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条件.
5、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商品经济的内在根据.按劳分配通行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与商品交换原则在现象形态上是一致的.由于作为分配依据的劳动是被社会承认的劳动,便形成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对立统一关系,导致劳动者经济利益的差别.解决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合理体现劳动者的经济利益的途径之一是进行商品交换,发展商品经济.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特点
按照马克思的设想,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较高层次生产力基础之上的,由此决定的社会主义生产条件是:第一,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第二,全社会实行严密的计划生产;第三,商品经济已经消亡,劳动者能充分就业,并能够选择适合的岗位.以此为前提,按劳分配原则才能得以充分贯彻.按劳分配的实现过程是,社会总产品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之前,首先要进行各项社会扣除: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部分;用于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用来支付不测事故、自然灾害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社会管理费用;用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部分;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的基金.经过社会扣除才能实行“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的分配形式.劳动者与社会交换劳动时,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每个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时间是整个社会劳动的构成部分,他在付出一定的劳动量之后,即从社会领取“一张证书”,籍此从社会储存中领取和他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品.在这一过程中,分配的主体是社会;分配的媒介是劳动证书;个人消费品以实物形式直接分配,而非货币形式的间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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