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出自哪部法律?1、“学校不得让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集体活

问题描述:

材料出自哪部法律?
1、“学校不得让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业.”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28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您所列的法律条文或相近的法律条文应当是:
修改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 第十六条 :“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
2006年修订后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修订后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义务教育法》(2006修订) 第十四条 “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
北京律师团队 锦鳞惊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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