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如何规定上级国家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等共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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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如何规定上级国家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等共同职责的?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04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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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且注意在少数民族妇女中培养各级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时候,对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招收人员时,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并且可以从农村和牧区少数民族人口中招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民族教育,扫除文盲,举办各类学校,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根据条件和需要发展高等教育,培养各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为少数民族牧区和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山区,设立以寄宿为主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保障就读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办学经费和助学金由当地财政解决,当地财政困难的,上级财政应当给予补助.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文字.
  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两种以上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应当予以奖励.   
  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帮助、指导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和实施,从财政、金融、物资、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帮助各民族自治地方加速发展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
  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国内外资金投向民族自治地方.
  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  
  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调派适当数量的教师、医生、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民族自治地方的工作,对他们的生活待遇给予适当照顾.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对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加强民族政策的教育,经常检查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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