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 Jefferson was an Engli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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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Jefferson was an Engli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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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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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美国第三届总统吧.《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englishman?还不如直接说he is an American.如果你想说谁谁谁是英国人,应该是XX is a British.不过Jefferson确实是美国人.
托马斯•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
美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托马斯•杰佛逊,1743年生于弗吉尼亚的沙德威尔.他父亲是一位测地学家、成功的农场主,为儿子留下一大笔遗产.杰佛逊曾在威廉和玛丽学院学习两年,未取得学位.其后,他又学习法律数年,1767年取得律师资格.在此后的7年里,他一边当律师,一边经营农场.与此同时,他还担任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
杰佛逊的第一篇重要文章《英属美洲权利概述》写于1774年.次年,他被选取为弗吉尼亚代表,出席第二次大陆会议.1776年,他负责起草《独立宣言》.同年末,他重返弗吉尼亚议会,在施行若干项改革措施中起了主要作用.他提出的两个重要法案是《宗教信仰自由法案》和《普及教育法案》,后者涉及公共教育问题.
杰佛逊的教育法案内容包括: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州立大学中,天赋高的人应当受到更高的教育;奖学金制度.虽然类似的教育计划后来几乎在美国所有的州中推行,但在当时该计划没有被弗吉尼亚州政府采纳.
杰佛逊的宗教自由法案的可贵之处在于,提出了宗教包容和政教分离原则(以前,盎格鲁教堂是弗吉尼亚的法定教堂).该法案自然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但最终于1786年在弗吉尼亚议会获得通过.类似计划很快在其他州通过,而后被列入美国宪法.
1779年至1781年,杰佛逊出任弗吉尼亚州长.此后,他退出政治生活.在引退期间,他写下了一生中惟一的著作《弗吉尼亚日记》,书中表达了他反对奴隶制的立场.1782年,杰佛逊的妻子去世(他们结婚10年,育有6个子女).虽然那时杰佛逊还很年轻,但他此后没有再娶.
不久,杰佛逊重返政坛,进入国会.他提出将美元改为十进位制的提案获得通过,而关于改革衡制的议案被否决.他还主张在新的州内消灭奴隶制,该议案仅以1票之差而未获通过.
1784年,杰佛逊赴法国执行外交任务,不久便出任美国驻法国大使.他在法国工作5年,这段时间正是美国宪法的起草与批准生效时期.杰佛逊拥护宪法,与许多人一样,他坚信权利法案应被写入宪法当中.
1789年,杰佛逊回到美国,出任美国第一位国务卿.不久,他与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之间出现磨擦,两人的政见极为不同.汉密尔顿的支持者组成联系邦党,杰佛逊的支持者组成democracy共和党,这就是后来的democracy党.
1796年,杰佛逊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所获选票仅次于亚当斯.根据那时的宪法规定,杰佛逊出任副总统.1800年,他竞选总统,这次他战胜亚当斯,赢得大选.
作为总统,他对以前的敌人采取温和与和解的态度,以此开创了美国政策的良好先例.在他任职期内,最著名的行动就是购买路易斯安那,这使美国领土近乎增加了一倍.这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和平移交土地行动,它使美国一跃而成大国,其意义深远广大.如果杰佛逊是这一事件的惟一功臣,他的名字就应排在本书更显著的位置.然而,在这次购买中,拿破仑的地位似乎更为重要,因为如果他不想卖掉路易斯安那,这次土地移交也不可能成功.美国驻巴黎使节利文斯顿和门罗,在这次购买中作用非凡.他们瞄准机会,施展外交手腕进行讨价还价,最终使购买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在杰佛逊为自己写的墓志铭中,没有把路易斯安那作为他的主要业绩).
1804年,杰佛逊再度当选美国总统.1808年,他遵循华盛顿的原则,决定不能选第三任美国总统.1809年,杰佛逊离任.此后,他所做的惟一与政府有关的事情,就是创建弗吉尼亚大学(1819年).他由此看到了43年前他向弗吉尼亚议会提出的教育议案,在这所大学中付诸实施.1826年7月4日,正值《独立宣言》发表50周年之际,杰佛逊逝世,享年83岁.
除政治才能之外,杰佛逊还具有多种才能.他通晓五六门外语,并对自然科学和数学怀有浓厚的兴趣.他是一个成功的种植园主,用科学方法进行耕作.他还是工厂主、小发明家、在行的建筑师.
杰佛逊的天赋和才能是如此地出众,使得我们极易过高地评价他在历史上的影响.他的业绩也许首先在于起草了《独立宣言》.需要指出的是,《独立宣言》并不是美国法律的一部分,但它是美国人思想的宣言.《宣言》中所表述的思想,不是杰佛逊个人的,而是源自于约翰•洛克的著作.它所要表述的不是一种哲学,而是大多数美国人的信仰.
杰佛逊在美国人民宣布独立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重要.1775年,就在《独立宣言》发表一年多以前,莱克星屯枪声揭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经过数月鏖战,殖民地人民面临着严峻的选择:是与英军妥协还是谋求独立?在1776年春召开的第二次大陆会议上,与会代表就上述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弗吉尼亚代表理查德•亨利•李,而不是杰佛逊,在会上提出摆脱英国统治而宣布独立的建议.大陆会议决定搁置几个星期对李所提议案的表决,在此期间,成立一个由杰佛逊任主席的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一个公开声明,陈述独立的理由(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一致同意,由杰佛逊单独起草这一宣言).7月1日,大陆会议对李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7月2日,倾向独立的议案获得通过.所以,关于独立与否争论不是在《独立宣言》发表以后才开始的,而是在此以前就已出现.就在议案通过后的第二天,该议案经过适当修改后被大陆会议采纳.
即使是《独立宣言》本身,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重要.那么,杰佛逊在其他方面的贡献,是否足已使他位居本书的显著位置?在他的墓碑上,杰佛逊认为他一生所做的事情中,只有两件值得一提,其中的一件事是创办弗吉尼亚大学.这伯事虽然很荣耀,但不足以使他在本书中获得如此殊荣.事实上,他所起草的《弗吉尼亚自由宗教法案》是对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贡献.当然,在杰佛逊以前,一些重要的哲学家已对宗教自由的思想作过表述,如洛克、伏尔泰.但是,杰佛逊比他们走得更远.而且,杰佛逊是一位政治实干家,他把自己关于宗教自由的思想变成法律,并付诸实践.同时,其他一些州在制定权利法案时,也受到了他的影响.
由此而产生的问题是:杰佛逊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纳《联邦权利法案》?诚然,杰佛逊是那些赞成权利法案的人士的代言人,同时也是领袖之一.但在事实上,杰佛逊在1784—1789年旅居国外,无法在大陆会议以后的关键时期,带头为权利法案的通过而奋斗.詹姆斯•杰佛逊才是促使该修正案在国会中获得通过的至关重要人物(1789年9月25日,在托马斯•杰佛逊返回美国之前,国会通过了该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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