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地板辐射供暖系统热负荷计算时地面传热量应不应该计算?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中第3.3.5中规定“辐射加热管的地面,不应计算地面的传热损失”,但是在3.4.2中又有“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及向下传热损失,可按本章程附录A确定”,那么在计算地板辐射热负荷时,地面的传热量到底应不应该计算?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中第3.3.5中规定“辐射加热管的地面,不应计算地面的传热损失”,但是在3.4.2中又有“单位地面面积散热量及向下传热损失,可按本章程附录A确定”,那么在计算地板辐射热负荷时,地面的传热量到底应不应该计算?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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